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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河南周口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5-25 10:1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中共周口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編辦、市財政局《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意見》(周人〔2008〕11號)和周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周人社[2010]114號),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事業單位的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實際需要,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單位18個,計劃招聘75人。招聘單位名稱、性質、職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見《周口市2011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后)。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符合報考條件的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在職人員或其他符合相應條件的社會人員。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35周歲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部分專業符合相應的年齡條件;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1年5月31日至6月2日8∶30—18∶00。
          (三)報名地點:周口市行政服務中心(周口市七一路與漢陽路交叉口)。
          報名咨詢電話:0394-8273863
          (四)有關要求
          1、2011年應屆畢業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和學校開具的學歷及專業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在職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要求有實踐工作經驗崗位的人員憑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和工作經歷證明;
          要求碩士以上學位的,需另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我省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的大學生村干部等人員,筆試成績加2分,符合多個條件的,最多加2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應聘者,應提供有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審核并公示。逾期不再受理。
          2、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報一個職位。
          3、各擬招聘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該職位不再招考,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在報名結束后2日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重新選報其他職位,不愿重新選報或資格條件不附合其他崗位的,退還所交的報名考務費。
          4、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根據省財政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交納報名考務費共計60元/人,圖像信息采集費12元/人。
          5、農村絕對貧困家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免交報名考務費。符合免交報名考務費條件的人員應分別提供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
          6、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于考試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考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全市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并在全市進行通報批評,報名考務費不再退還。
          (五)領取準考證
          時間:2011年6月9日、10日,每天8∶30—18∶00。
          地點:周口市人事考試中心(周口市八一南路火車站北200米路西人才市場院內)。
          電話:0394-8396734。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兩科,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2011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公共基礎知識》;下午14∶30—16∶30《職業能力測試》。
          筆試成績為:《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職業能力測試》成績×50%。
          (二)面試
          1、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擬招聘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博士研究生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和入圍人員競聘相同職位。教師崗位的面試采取試講或說課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均為100分。
          2、參加面試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原件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面試確認。2011年應屆畢業生持有效身份證、學生證及學校開具的學歷及專業證明等原件進行面試確認。面試確認的時間、地點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并通知應試者。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確認時,與報考者本人及有關證書進行核對。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嚴格執行。體檢合格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與招聘人數等額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體檢和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過程中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認真處理。經公示結束后,由用人單位組織填寫《周口市事業單位(機關工勤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冊表》等有關表格,按照管理分工和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普通高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時須提供畢業證書,不能按時畢業或不能取得擬聘用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或相應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間接受崗前培訓。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定級,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見,報聘用審批機關批準。被取消聘用的人員,由戶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周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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