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部分直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7名。依據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人事廳、河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河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豫人社〔2010〕99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現將公開招聘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基本素質和身體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河南省勞動干部學校、河南工業技師學院、河南化學工業高級技工學校、河南醫藥高級技工學校等4個直屬事業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37人,招聘崗位主要面向專業技術職位。各用人單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和職位要求詳見《2011年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部分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一覽表》(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同時各用人單位在本單位網站上發布具體招聘方案。
2.報名、資格審查。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者,可在2011年6 月2 日至6月10 日 通過電子郵件向用人單位投送《報名表》進行報名(報名表樣式見附件三),由用人單位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按通知要求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進行 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應提供以下資料: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推薦證明)、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及相關證書,一寸免冠照片2張及自薦材料等。經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考試環節。 3.筆試、面試(試講)。筆試、面試(試講)工作由用人主管單位統一組織,各用人單位負責具體實施。招聘崗位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未達到1:3的,相應遞減本招聘崗位人數。面試(試講)時,按筆試成績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試講)人員。各用人單位根據職位要求確定筆試、面試(試講)的具體內容和相關要求。進入筆試、面試(試講)人員名單和筆試、面試(試講)的具體時間、地點通過各用人單位網站進行公布。
4. 成績的計算與公布。筆試和面試(試講)成績均以百分制進行計算,以按比例折算的綜合成績作為人員錄用的最終成績依據。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或試講)成績×50%;或者,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0%+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30%;具體綜合成績計算方法根據招聘職位需求進行確定。各用人單位的筆試、面試(試講)成績分別在各自網站上進行公布,綜合成績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各用人單位網站分別進行公布。
5.體檢。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體檢出現不合格者,可按本招聘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6.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工作能力等進行考察,并對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違紀違規記錄或正在接受審查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聘人員,經考察取消應聘資格。 7.公示。各用人單位的擬聘用人員,分別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各用人單位網站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8.人員聘用及待遇。 (1)按我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有關規定,通過公開招聘的人員應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間待遇按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2)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應當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各用人單位應成立組織、人事、紀檢、工會等部門參加的紀律監督小組,負責對考試、考核及聘用全過程進行監督,對群眾的檢舉和申訴控告進行查處。 未盡事宜,由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1-69690030(河南省人社廳人事處)
監督電話:0371-69690289(河南省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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