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政審與考察 對體檢通過的擬聘用人員,進行政審與考察,政審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空缺名額由進入體檢并體檢合格的考生按素能測評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果招聘崗位名額末位出現素能測評成績并列的,末位成績并列的考生進行加試后,再確定擬公示人選。 十、公示 筆試、面試成績均在登封市政府門戶網站、登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登封市教育體育局網站及報名場所進行公示。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十一、聘用上崗 對公示無異議的最終擬聘用人選,待市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報請市政府批準后,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分配到各設崗學校,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編制部門按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手續,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 登封市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情況
登封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