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里收集2011年最新的招聘信息

          焦作市解放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

          時間:2011-06-15 00:0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加強農業工作隊伍建設,促進全區農業工作發展,經解放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范圍和名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名。其中畜牧獸醫執法大隊工作人員3名、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中心工作人員4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工作人員2名、農業執法大隊工作人員3名。
          二、招聘條件及范圍(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報考人員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
          5、身體健康。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一)報名時間:2011年6月20日至6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二)報名地點:解放區教育局負一樓大會議室(果園路與烈士街交叉口西北角)。
          (三)報名辦法:
          1、報名者在解放區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并填寫《解放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就業報到證等四證的原件、復印件各一式一份(已在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人員報考需提供出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2011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持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報名考務費72元(含信息采集及數碼照相費)。
          2、每人限報考一個職位。報名人數與擬招聘職位報名人數最低比例為3:1,若達不到上述比例,遞減該專業招聘人數,遞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職位不再招聘。
          四、招聘辦法(一)筆試
          1、筆試時間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統一試題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
          3、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4、加分說明
          根據有關規定,經區政府研究:
          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畢業生(提供戶口本和證書);
          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畢業生(提供戶口本和證書);
          由省下派到焦作市各縣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供證書);
          參加我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的現在職大學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學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的在崗服務期限證明);
          以上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
          每位考生只享受一項加分政策,筆試成績加分不累計計算,擬享受加分政策者,請在報名時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逾期不再受理。擬加分情況將在解放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5、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解放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時間: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報考職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3、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組織能力、應變能力,舉止行為以及邏輯思維能力。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
          各職位根據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過程中如有人不合格,按總成績從參加面試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費另行收取)。

           


          報考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部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
          (五)考察
          考察由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對體檢合格者按1:1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考察過程中如有人不合格依次遞補,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五、信息公開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將在
          解放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請考生及時關注,登錄網站進行查詢。
          六、考試聘用程序及待遇根據參加考試人員的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擇優聘用。
          被聘用人員納入財政全供事業編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人事代理等相關手續。
          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未就業的畢業生為一年,在職人員(轉正定級后)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現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紀律與監督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在招聘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隨時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予以嚴肅處理。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要求領取有關通知,提供有關材料及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本簡章解釋權歸解放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咨詢電話:2917669,2903917監督電話:2925583
          解放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
          2011年6月12日
           
           
          ------分隔線----------------------------
          中国亚洲呦女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