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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河南新鄉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6-22 10:32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經新鄉市人民政府同意,新鄉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4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名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在職人員及其他社會人員(包括大中專院校國家統招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大專學歷人員限于河南省范圍內(河南省常住戶口或河南省生源);中專學歷人員限于新鄉市范圍內(新鄉市常住戶口或新鄉市生源);在駐新普通中、高等院校畢業檔案仍在學校、或在新鄉市服務的“三支一扶”大學畢業生和新鄉市大學生村干部不受范圍限制;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實行人事代理且未正式就業學生不受是否就業的限制。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段類推;
          5、符合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及資格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服刑、勞動教養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
          這次招聘涉及到21個部門所屬47個事業單位,其中有全供事業單位、差補事業單位,共計劃聘用241人。具體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見《招聘計劃一覽表》。
          四、招聘程序與相關事宜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3日至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地點:新鄉市行政服務中心人才交流大廳(位于河南省新鄉市人民路公園北門市委市政府綜合辦公大樓)。
          3、報名辦法: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專業)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人員需持畢業證(應屆生可持學生證)、學位證(有要求的必須提供)、職業資格證(有要求的必須提供)、職稱證、有效身份證、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等,留學回國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報考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驗的還需出具工作經歷證明,有地域要求的還需提供戶口簿。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審驗后交復印件一份。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張。報名時填寫《新鄉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在職人員或在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實行人事代理學生的信息,務必在表中反映清楚。交納筆試考務費80元(含報名與信息采集費)。
          各擬聘用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應核減擬聘用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不再招聘,報名者可在報名結束后2日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重新選報其他崗位,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交的報名考務費。報考要求起點為碩士研究生以上的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比例的,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降低招聘比例。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名的,可免交筆試考務費。擬免交筆試考務費的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名者與擬聘用崗位(專業)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對資格條件審查合格的人員,由工作人員填寫《新鄉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人員情況登記表》,按照同一單位、崗位(專業)分類造冊。
          考生于2011年7月13—14日,到新鄉市人事考試中心(位于新鄉市人民路與勝利路交叉口步行街)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
          1、筆試公共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綜合知識與材料作文兩科,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應試者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具備的潛能,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等四個部分。綜合知識(權重65%)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法律(報考教師的含教育法律法規)、管理、計算機應用、科技(報考教師的考教育學)、歷史(報考教師的考心理學)等,題型以單選、多選、判斷為主;材料作文(權重35%),即給定材料,按要求作文。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2011年7月16日9:00至11:00測試職業能力測驗,15:00至17:00測試綜合知識與材料作文。筆試安排在新鄉市城區。具體考務工作由新鄉市人事考試中心另行安排。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測驗×50%+綜合知識和材料作文×50%。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新鄉市實際,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河南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新鄉市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仍在職的大學生村干部,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在新鄉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筆試成績加5分(上述人員已在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就業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個條件者,最多加5分,須在報名時提交有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報考要求起點為碩士研究生的原則上免于筆試(報考人數很多時經研究可安排筆試),直接進行面試;博士研究生報考者免于考試,優先考核聘用。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同一單位及其崗位(專業)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如有主動提出放棄者可依次遞補,但從面試須知發放起出現空缺不再遞補。筆試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區別情況,采取四種方式進行,滿分均為100分。一是采取結構化面試;二是結合專業命題答辯;三是采取試講和答辯;四是采取才藝展示和答辯。個別單位根據崗位需要,可加試實際操作技能,滿分為100分;其面試成績為規定方式面試成績×60%+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40%。具體面試工作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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