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發【2005】第6號令)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根據用人單位編制空缺及崗位需求情況,經市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2名(具體崗位見附件)。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有編制、有崗位、有計劃”的要求,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方法,聘用一批優秀的人才充實到事業單位當中來。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擬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的具有平頂山戶籍的應屆和往屆尚未就業的畢業生。
三、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為人民服務、無私奉獻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養和道德品行;
3、1978年1月1日至1985年1月1日期間及以后出生;
4、符合擬聘用崗位學歷要求,具有能夠勝任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到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信息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平頂山日報》、《平頂山晚報》發布招聘信息,在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平頂山市人事人才網站和平頂山市干部考試中心網站發布招聘簡章。
平 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apds.lss.gov.cn)、平頂山市人事人才網(http: //www.pdsjob.cn)和平頂山市干部考試中心網(http://www.pdsgbks.com)為本次招聘指定網站,有關招聘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
(二)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在指定網站公布,考生按照通知在規定時間內到南環路人才市場一樓大廳現場報名。
報名時注意事項:
1、考生要按照招聘簡章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考,每人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
2、考生報名時,需本人攜帶戶口本、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應屆畢業生未發就業報到證者,可暫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但政審時需提供就業報到證、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等證件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報考者可在本次招聘指定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并粘貼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張)。通過資格審查后,繳納報名考務費72元,并現場進行信息采集。
3、 各擬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以通過資格審查并繳納考務費人數為準)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1,不足5:1的,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 到比例的,該崗位不再招聘,考生可在報名結束后到報名點重新選報其他崗位,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或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交的報名考務費。
4、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截止時間2011年7月31日)的考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5、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和領取準考證時間在指定網站公布,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審查
資 格審查貫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考生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考生需仔細核對報考信息,如提供虛假注冊信息,或實際情況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招聘(錄)工作不良行為紀錄,3年內不得參加政府人社部門組織的各類招聘(錄)考試。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100分,面試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主要測試運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行政管理、法律、時政等理論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與文字處理能力。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參加考試時與報名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進入面試范圍考生需攜帶筆試準考證、戶口本、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證件原件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面試確認,考生未按時間參加面試確認或面試確認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缺額人選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通過面試確認考生名單在指定網站上予以公布,考生本人持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領取面試通知單。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著重考察應試人員的觀察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
面試時間見面試通知單。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人 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 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核實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六)聘用和待遇
考 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用人單位填寫《平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和《平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按照公開招聘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實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 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辦理轉正手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和監督
加 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對違反紀律影響招聘工作的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取消聘用資格。對存在上述情節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歡迎社會各界給予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375——2978868(市人社局監察室)
0375——2666771(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監察室)
0375——4978063(市農業局監察室)
0375——2157020(市人防辦監察室)
0375——2596079(市水利局監察室)
0375——2665569(市政府辦公室監察室)
本簡章由平頂山市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375——2979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