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里收集2011年最新的招聘信息

          三門峽澠池縣煤管辦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時間:2011-08-05 06:2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煤礦安全監管,充實煤炭專業人才隊伍,根據澠編辦核(2011)58號文批復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和《中共三門峽市委組織部、三門峽市人事局關于印發〈三門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三人[2005]18號)的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面向社會為煤炭管理辦公室公開招聘11名工作人員(財政全供事業編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單位和名額
            見推薦(一)。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且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和單位要求的人員。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單位學歷及專業要求;
            4、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1年7月31日以后)且身體健康的人員;
            5、招聘單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
            4、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公告
            依據實施方案制定公告,并在澠池縣電視臺、《澠池縣人民政府網》、《三門峽人事人才網》上同時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15日至8月18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的應聘者可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每天8:00至18:00到澠池縣行政服務中心(電業局二樓)報名。
            3、報名要求
            應聘者按照招聘單位的設崗要求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者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證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事先電腦填寫的《澠池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同時攜帶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張。留學回國人員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2份。
            《澠池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為本《方案》推薦(二),可在《澠池縣人民政府網》、《三門峽人事人才網》下載。
            4、招聘單位要求應聘者學歷和學習專業。見推薦(一)
            5、資格審查:報名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應聘者提供的報考證件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根據有關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和信息采集費共72元。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領取準考證時,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報名考務費收據,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招聘單位擬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1。不足5:1的,相應核減擬聘用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職位不再招考。被核減職位的報考者可在報名結束后3日內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新選報其他崗位。不愿重新選報或選報不到崗位的,退還所繳的筆試考務費和信息采集費。
            (三)筆試
            筆試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兩科,每科滿分為100分。
            筆試采用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擬定于2011年9月中旬進行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有效成績=(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筆試成績)×50%。
            (四)面試
            根據筆試有效成績和報考崗位類別,按擬聘用崗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最后名次并列的可同時參加面試。
            面試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能力、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聘崗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滿分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有效成績×60%+面試成績×40%。
            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者人數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應試者面試成績須達到本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報考崗位,按招聘單位擬聘用崗位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遇最后名次并列的,均列入體檢對象范圍。體檢項目、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用崗位數等額確定考核對象。主要以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如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它原因出現缺額的,可在同一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遞補。
            (七)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適當途徑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合格的人員,按規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單位在確定各招聘崗位聘用人員時,若出現擬聘崗位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將追加聘用計劃,同時聘用。
            五、有關要求
            (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公開招聘工作要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凡是在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它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員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報考人員與聘用單位或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親屬關系的,要實行回避。
            (四)本方案解釋權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98-4812257 4810651 4868775
                                         澠池縣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8月1日

           
          ------分隔線----------------------------
          中国亚洲呦女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