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法律輔助人員公告
時間:2011-08-05 06:32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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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經市政府批準,市中級人民法院現面向市區招錄法律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計劃招錄50人,主要從事法律輔助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或尚未查清的違法犯罪嫌疑;
(三)具有新鄉市常住戶口;
(四)年齡為18周歲至28周歲(1982年8月1日至1993年7月31日期間出生);
(五)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專以上學歷;
(六)對法律專業、中文專業、計算機專業、文秘專業、財會專業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七)身體健康,體貌端正。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1年8 月6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報名地點:人民路行政服務中心市人力資源市場(西廳)
聯系人:陳女士 聯系電話:3059850 15565222121
(三)提交資料: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張,填寫報名表;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此次招考錄用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擬錄用人員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
(五)如報名人數較多,由市中級法院組織進行初審,綜合確定考試人員。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計算機操作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材料寫作、法律知識等。
(二)計算機操作測試
計算機操作測試內容主要包括計算機常識及基本操作、辦公軟件應用、中文輸入等。
(三)面試
面試主要是對報考人員的認知能力、儀表形體、現場反應和口頭表達能力進行測試。
以上考試時間、地點視報名情況而定,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體檢政審
根據考試和面試情況,綜合確定參加體檢政審人員。
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依據體檢結果,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進行政審。
六、培訓錄用與工資待遇
政審合格者,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進行崗前培訓。
經培訓考試合格者,由市百方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向市中級法院進行勞務派遣,正式上崗。未通過培訓考試的,不予錄用。
被錄用人員每人每月工資1000元,并繳納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
新鄉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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