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醫藥大學新校址座落在長沙市岳麓區含浦科教產業園,前身是湖南國醫專科學校,創辦于1934年,1960年改辦為普通高等本科學校湖南中醫學院,1990年原湖南科技大學成建制并入湖南中醫學院,2002年湖南省中醫藥研究院與湖南中醫學院合并,2006年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湖南中醫藥大學,具有70多年的辦學歷史。
根據原省人事廳湘人發[2005]171號《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結合我校的實際,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教師、管理人員及實驗技術人員。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處室組成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整個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全過程按照省人社廳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學科需要、專業對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 (三)、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考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原則。 三、公開招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二)、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使命感,敬業勤奮; (三)、具有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實踐操作能力和學習能力;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 (七)、碩士生以上應聘者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本科;黨政管理崗位,中共黨員優先;此次公開招聘以2011屆全日制畢業生為主。 四、招聘崗位、職數及具體條件(見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湖南省人事編制和湖南中醫藥大學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4月21日至4月25日16時止(休息日除外) (三)報名方式和地點 采取現場報名,報名時請攜帶自薦材料、畢業證書、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有執業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的人員,請帶執業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2011年應屆畢業生請帶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加蓋學校公章的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到湖南中醫藥大學組織人事部人事科報名。 (四)資格審查 對所有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向本校各用人單位推薦。 (五)考試方法 1、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比例的,取消考試。 2、應聘黨政管理崗位:主要進行筆試與面試。筆試: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參加筆試。筆試主要考核其基礎理論知識與職業道德水平。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人選。面試主要考查其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能力、職業態度等。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占50%,面試占50%。 3、應聘專業技術崗位:主要進行面試和試教(實驗操作)。面試: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主要考查其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能力、職業態度等。根據面試成績按1:3的比例進入試教(實際操作)。試教(實驗操作):試教主要對崗位應具備的基本素質進行考核評價,實際操作主要考核從事相關專業的實際動手能力以及計算機操作應用能力。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占50%,面試占50%。 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有體檢不合格者,按報考同一崗位的成績排名先后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事編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見習期)制度,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內享受正式在編職工同等待遇。 郵政編碼:410208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731)8845811388458117 單位地址:湖南中醫藥大學(長沙市岳麓區含浦科教產業園象嘴路旁) 湖南中醫藥大學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