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里收集2011年最新的招聘信息

          2011年湖南省汝城縣招聘一中和幼兒園教師公告

          時間:2011-05-04 22:4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一、   招聘單位、職位、條件

          單位名稱
          職位名稱
          職位數
          專業
          年齡
          最低學歷要求
              注
          汝城一中
          地理教師
          2
          地理
          26周歲以下
          全日制本科
          1.具有相應專業和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
          生物教師
          2
          生物
          物理教師
          1
          物理
          機關幼兒園
          幼兒教師
          2
          幼師
          中專

           二、報考資格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符合招聘崗位所需具備的專業、身體、年齡等條件。其中年齡界定標準為報名截止日期(26周歲以下為1985年5月10日至1993年5月10日期間出生)。
          三、方法與原則
          1.招聘方法:嚴格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個人自愿報名,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經過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等程序,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最后確定錄取對象。
          2.開考比例:職位錄用計劃與本職位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于1:3,否則相應減少招聘職位數。特殊情況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 5月10日。
          2、報名地點:汝城縣政務中心(電力大廈二樓)。
          3、資料要求:報名時需帶本人學歷證書(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相關職位任職資格證件、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3張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半身相片。2011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憑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推薦書》報名 (教師資格證可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并填寫《汝城縣公開招聘(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可從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原有工作單位的須由原工作單位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費200元。考生報名與參考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可由其它人攜需帶本人相關證件代理報考。
          4、領取準考證。考試準考證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指導中心領取,領取時間為2011年5月13日(持考生本人身份證和報名收費收據)。
          五、考試
          考試總分以100分計算。
          考試分筆試、面試兩部分。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職位相應的專業知識。
          ⑴筆試內容及其它說明具體見下表:

          報考職位
          筆試內容(科目)
          分 值
          所占考試總成績的比例
            明
          汝城一中教師
          相應學科專業知識
          100分
          50%
          不考綜合知識
          機關幼兒園教師
          相應學科專業知識
          100分
          50%
          不考綜合知識

          ⑵、筆試時間:2011年5月15日,地點另定。
          2、面試(含試教):
          ⑴、面試對象的確定:
          以筆試成績為進入面試對象的成績依據。
          ⑵、面試比例:1:2(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均進入面試對象)。
          ⑶、面試形式:試教。
          ⑷、面試時間:2011年 5月24日,地點另定。
          ⑸、面試成績所占比例: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4、考試成績計分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資格審查
          為 方便考生,報名時只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在面試前集中進行。進入面試的考生(資格審查對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必須提交本人畢業證(2011年應屆畢業生 須持所在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提供和報考資格不符合者,取消面試資格。
          七、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相應職位筆試、面試(試教)的成績折算比例計算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湘人發[2005]31號)和人社部[2010]19號文件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八、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核對象,考核主要內容為報考資格復查和德才表現,考核標準按《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試行辦法》執行。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2011年應屆畢業生,在201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正式學歷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的,不予錄用。
          如有自愿放棄及資格審查、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錄用計劃缺額時,則按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
          九、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各個階段工作完成后,將結果進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督,對舉報者保密。公示期七日,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的舉報人的舉報。
          十、待遇
          新聘人員實行聘用制,享受同類同崗在職人員工資、福利、保險等待遇。
           
          汝城縣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分隔線----------------------------
          中国亚洲呦女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