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教師隊伍,優化教師結構,根據《加快茶陵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茶發[2010]21號)文件精神,2011年,我縣共招聘(引進)教師80名。 一、招聘(引進)教師專業及人數
上述計劃中,若某學科招聘(引進)計劃未滿,則可在總計劃數中調劑。
二、招聘(引進)教師條件與方式
(一)招聘(引進)農村中學教師條件
1、普通全日制師范類相應對口專業本科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取得相應對口專業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引進)農村小學教師條件
1、普通全日制師范類相應對口專業本科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取得相應對口專業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全日制師范類初等教育(含小教大專)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引進)職業中專教師條件
1、信息技術專業須普通全日制師范類相應對口專業本科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取得相應對口專業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幼兒教育專業須普通全日制師范類相應對口專業本科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取得幼兒教育教師資格證;
3、電算會計、電子技術專業須普通全日制相應對口專業本科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取得或試用一年后取得相應對口專業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引進)方式
1、報考英語、音樂、體育等3個專業的考生,中學與小學層次合并考試;報考信息技術專業的考生,職業中專與小學層次合并考試。
2、如報名人數不夠計劃數,經面試合格可直接聘用;如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則采取公開考試和面試(按計劃數1:2確定面試人員)的方式擇優聘用。
(五)招聘(引進)流程及時間
公開報名(6月13日-7月3日)
資格審查及公示(7月4日-10日)
領取準考證(7月20日)
筆試及公示(7月23日)
面試及公示(7月28)
體檢及公示(8月2日)
辦理相關手續(提檔、簽訂協議書及聘用合同書、辦理試用期工資)(8月10日)
公開選崗(8月25日)
學校報到。
如上述時間有變,另行通知。
三、凡招聘(引進)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由縣教育局與被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在本縣服務5年以上。服務期未滿要求調動者,須交納違約金10000元,方可辦理調動手續,否則作辭退處理。
四、招聘(引進)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能勝任本職工作方可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須按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畢業證、學士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網上查詢打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張,并簽訂承諾書(承諾書在網上下載后直接打印,內容不得更改),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2、報名時間、地點:2011年6月13日-7月3日(節假日除外)茶陵縣教育局人事股檔案室報名。
3、聯系人:周軍:13574268533
向斌:13786335509
辦公室電話:0731-25245310
特此公告
茶陵縣教育局
201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