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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湖南省桂陽縣招聘教師公告

          時間:2011-08-01 06:0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年湖南省桂陽縣招聘教師公告

          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7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職數及編制性質
          (一)高中階段學校招聘職位、職數
           見:http://www.czs.gov.cn/jyj/uploadfiles/201107/20110727112453352.jpg

          (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聘職位、職數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初中教師招聘職位,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五個學科的聘用人員,綜合成績分別排在該學科前兩名者安排到蒙泉學校任教,其余分配到農村中學任教。
          所有職位編制性質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
          二、招聘條件
          1.學 歷和從業資格條件:城區高中教師職位須具有一本師范院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獲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職業技術教育教師職位 須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能資格證。初中教師職位須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初 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農村小學教師職位須具有國家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年齡條件:專科、本科生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之間出生,碩士畢業生28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博士畢業生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
          3.所學專業與報考職位(學科)對口(農村小學語文、數學教師職位除外)。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服從分配。近三年招聘錄用后自動放棄的人員不準報考。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1年8月1日至4日。報名地點:桂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77室。
          報名時須提供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會計從業資格證或專業技能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張。在職人員參加公開招聘的,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名費和各項考務費300元。
          招聘職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5。招聘職數與報考人數比例低于1∶5的,相應減少或取消相關職位的招聘職數。
          四、發布公告
          招聘考試公告由桂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桂陽新聞網、桂陽縣政府門戶網站和桂陽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向社會發布。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1年8月9日上午。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規定的地點為準。
          2、筆試內容為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公共知識涵蓋政治、經濟、法律、管理、公文寫作以及科學技術、國情國力與人文知識等。
          城區高中教師職位的專業知識筆試內容包括與招聘職位(學科)相關的我縣現行高中教材及教材教法、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職業技術教育教師職位的專業知識筆試內容分別是與彩電維修、機電維修、服裝設計與制作相關的知識以及教材教法、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初中教師職位的專業知識筆試內容包括與招聘職位(學科)相關的我縣現行初中、高中教材及教材教法、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農村小學教師職位的專業知識筆試內容包括與招聘職位(學科)相關的我縣現行小學、初中教材及教材教法、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城區高中教師、職業技術教育教師、初中教師和農村小學教師四個職位的筆試總分值為100分,專業知識占80%(文化占60分,教材教法、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占20分),公共知識占20%。筆試時量不超過150分鐘。
          (二)面試
          1、職業技術教育教師職位的面試分試教和實踐操作,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分值為100分,試教占40%、實踐操作占60%。面試內容為與招聘職位(學科)相關的我縣職業中專現行教材。試教時量為每人15分鐘,實踐操作時量為每人120分鐘,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城區高中教師、初中教師和農村小學教師三個職位的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試教)內容分別為與招聘職位(學科)相關的我縣高中、初中、小學畢業學年現行教材。城區高中教師、初中教師職位的試教時量為每人15分鐘,農村小學教師職位的試教時量為每人10分鐘,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核、公示要求
          1.體檢。面試結束后,城區高中教師、職業技術教育教師、初中教師和農村小學教師四個職位的體檢對象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 比例合并計算為考試綜合成績,并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學科)的招聘職數等額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定,如有 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實施。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并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申請自通知體檢不合格起七天內提出,逾期不提出復檢申請的,作自動放棄復檢處理。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承擔。
          2.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按《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試行辦法》實施。
          3.公示。考核合格人員列入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4.試用。對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確定為試用人員,辦理相關手續,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按規定確定試用期的工資。
          七、聘用
          試用人員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考核結果。考核合格者按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的相關要求,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則不予聘用。
          咨詢電話:4470622(桂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470107)桂陽縣教育局
           
          桂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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