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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湖南省醴陵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9-06 07:5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市將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聘用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計劃
          全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3人。各招聘單位、崗位、計劃數及所需資格條件見《醴陵市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至1993年7月1日期間出生);
          (五)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考務費100元。
          1、網絡報名時間為2011年9月12日8:00—9月14日17:00,網上資格審查時間為2011年9月12日8:00—9月14日22:00,網上繳費時間為2011年9月12日8:00—9月15日17:00,報名網站為醴陵人事人才網(http://www.llrsrc.gov.cn/)。
          2、現場報名時間為2011年9月15日—9月17日,報名地點為醴陵市人事局六樓(醴陵市人才路3號婦幼保健院隔壁)。
          3、報名時,報考人員務必仔細對照職位條件,嚴格按照職位條件和要求選報合適的職位。采取網絡報名的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報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考申報材料的,一經查實,隨即取消報考資格。采取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學歷、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經資格審查合格,填寫報名登記表。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須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有相關專業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有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4、每個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開考或調劑到其他職位。
          5、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管理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以及自主創業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均以2011年8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
          6、報考人員于2011年9月22日—24日統一到醴陵市干部考試培訓中心(市人事局三樓)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持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報名與參考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2011年9月25日。
          筆試地點: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作文。
          筆試采用百分制,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60%,作文占40%的比例合成。
          2、報名資格復核(時間另行通知)
          對采取網絡報名的報考人員通過筆試入圍面試的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復核,核實考生網上報名所填信息。
          3、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參加面試的人選在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聘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計劃組織與協調能力、應變與自控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儀表氣質等。
          (三)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1、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并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2、體檢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
          3、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12號文件執行。
          (四)考核
          1、體檢合格者作為考核對象。
          2、具體考核標準依據湘人發〔2010〕27號文件要求執行。考核對象如出現考核不合格的,在同一職位參加了面試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將結果在醴陵人事人才網(http://www.llrsrc.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
          五、聘用
          考核合格后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辦理人事、編制等相關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為確保招聘工作客觀公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舉報電話:0731—23222542
          咨詢電話:0731—23240878、0731—23245408
           
           
          醴陵市人事局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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