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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遼寧省葫蘆島市興城臨海產業區管委會招聘2名規劃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8-17 07:2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遼寧省葫蘆島市興城臨海產業區管委會招聘2名規劃工作人員公告
           
          興城臨海產業區是遼寧沿海經濟帶重點支持區域,產業區位于遼寧省興城市東南沿海地區,總規劃面積52.49平方公里。為進一步提升產業區規劃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規劃設計的引領作用,經興城臨海產業區管委會研究同意,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2名規劃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招聘崗位興城為臨海產業區規劃建設局規劃工作人員,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能夠正常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
          2.年齡在43周歲以下(1968年7月1日后出生);只限男性,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規劃設計及相關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且城市規劃及相關專業畢業;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報考和聘用: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和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可通過組織推薦或者個人自薦方式報名。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報名。
          1.現場報名:報名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現場報名,材料包括:《興城臨海產業區管委會招聘規劃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現所在單位相關證明材料或能證明具有專業條件的相關材料,并提交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3張(請在照片背面寫清姓名)。
          2.郵寄材料報名:報名人員將上述需出具的材料一并通過特快專遞郵件在報名時間內郵寄到報名點,并電話告知報名點工作人員。
          報名需填寫的表格詳見附件一。
          3.報名時間: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9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不含節假日)。
          4.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興城市人事局,聯系人:范玉蘭,聯系電話:0429—5154299傳真:0429—5154299,郵編:125100。
          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報名人員食宿、交通費用自理。
          報名并經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未到現場報名的人員,領取《準考證》時,還需提交報名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考試的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不低于3:1。凡獲準參加考試的人數達不到上述要求的,取消招聘計劃。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各為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綜合總成績的50%。
          1.筆試。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試及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其中,職業能力測試與公共基礎占70%,專業知識占30%。
          2.面試。按筆試成績排名,以1﹕2比例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評應試人員適應職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實際工作能力水平及心理素質等。
          3.筆試的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1年9月24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職業能力測試及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30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為興城市財政中心。
          (三)綜合總成績的確定
          綜合總成績=筆試平均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
          根據應試人員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用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2.考核
          考核工作由興城市臨海產業區和興城市人事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五)公示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由招考部門在一定范圍內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于公示后無異議人員,由興城臨海產業區管委會、興城市人事局提出聘用意見,報興城市編制委員會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對聘任人選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待遇
          本次聘用人員納入興城臨海產業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事業編制。
          五、紀律與監督
          1.應聘人員應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和證明,確保填報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實準確。
          2.本次考試實行回避制度,凡應聘人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或者負責招聘的工作人員有規定范圍內應回避的親屬關系的,聘用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的工作人員應回避。
          3.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或政紀處分。
          4.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紀檢監察電話:0429-5124789。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興城市臨海產業區和興城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
           
           
           
          http://www.lnhld.lss.gov.cn:8080/jdnews/35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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