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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遼寧省阜新市公安局招聘文職人員公告

          時間:2011-08-18 07:02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遼寧省阜新市公安局招聘文職人員公告
           
          為全面加強公安工作,緩解警力不足問題,經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依據遼寧省公安廳《關于在全省公安機關實行文職人員制度的指導意見》(遼公政[2006]309號)及參照我市有關政策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聘用公安文職人員。為做好考試聘用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中發{2003}13號)和全國公安機關“三項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公安局工作實際,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按需用人、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用管結合的原則,構建科學規范的警務制度和集約高效的運作模式,從而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和隊伍的戰斗力,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2、目標任務。公安文職人員主要在非執法崗位或非涉密崗位從事專業技術或者警務活動輔助事務工作,不對公眾行使公安執法權力和對公安民警行使指揮、管理、監督職能,不具備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實行聘用合同制。
          二、文職崗位的設置
          公安文職崗位主要有三類:
          1、技術服務類(主要從事科技含量較高的技術服務、設備維護、通信管理等工作);
          2、輔助管理類(主要從事內勤、財務、被裝、車輛、檔案及辦公用品等管理);
          3、行政事務類(主要從事文印、案件登記、數據統計、材料收發、電話接警等)。
          三、招聘方式
          考試聘用公安文職人員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通過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實施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公示、培訓等程序聘用。
          四、招聘計劃
          2011年市公安局招聘文職人員14名,根據公安工作實際需要,均限為男性。
          五、招聘對象及報聘條件
          (一)招考對象
          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5.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6.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4.家庭主要成員及近親屬有違法犯罪的;
          5.有關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待遇
          工資、保險及其他:試用期內及試用期滿,均參照我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與市公安局已聘用文職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七、實施步驟
          (一)發布信息
          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在阜新人力資源網(www.fxrcw.com)及阜新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fxbys.com.cn)、市公安局網站(http://gaj.fuxin.gov.cn)上發布具體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8月22日至8月26日,報名地點:市人社局二樓。
          2.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和3張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報名費每人80元。
          3.報考人需填寫《阜新市公安局文職人員報名信息登記表》(附后),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負責。報考信息一經確認提交后不允許再更改,招聘單位對報考人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4.考生于8月31日至9月2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內容以阜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復習資料》為主。
          2.考生參加筆試時,應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鋼筆、碳素筆、2B鉛筆及橡皮。
          3.筆試成績中,革命烈士、因公犧牲民警子女及公安英模子女加20分;加分人員和加分情況由市公安局審核確定。
          4.考場設置與筆試時間
          筆試在阜新市區內統一設置考場(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時間為:20119月4日。
          筆試成績評定后,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均參加面試。
          筆試成績可通過阜新人力資源網(www.fxrcw.com)查詢。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實行筆試、面試成績權重計分法。筆試成績的權重比例為50%,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為50%。
          根據權重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政審)人選。權重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確定體檢和考核(政審)人選。
          (五)體檢與考核(政審)
          體檢和考核(政審)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定》,以及國家政策規定執行,由市公安局會同市人社局組織進行。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由于體檢和考核(政審)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棄權等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權重成績依次遞補。權重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遞補。
          (六)公示與培訓
          對體檢和考核(政審)合格者進行5天公示,沒有問題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市公安局組織培訓。內容包括政治教育、公安業務技能、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公示后,如因考生自愿棄權等原因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
          培訓合格者確定為公安文職人員,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聘用期滿后繼續聘用的再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聯系電話:2680035(市人社局)
          5532226(市公安局)
           
           
          阜新市人社局阜新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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