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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錫林浩特市招聘優秀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11-05-12 10:4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錫林浩特市部分中小學校教師短缺的需求,經市委、政府研究同意,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為切實做好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人數
          漢授初中招聘教師30人,其中語文4人,數學5人,英語5人,體育2人,音樂5人,美術5人,信息技術4人;漢授小學招聘教師86人,其中語文24人,數學24人,英語9人,體育9人,音樂8人,美術7人,信息技術5人。
          三、報考條件
          (一)初中教師具有師范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非師范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小學教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
          (二)各學科崗位要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對口;
          (三)語文崗位要求普通話水平為二級甲等及以上;其它崗位要求普通話水平為二級乙等及以上;
          (四)信息技術崗位要求男性;
          (五)非師范類專業畢業報考人員要求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六)盟內在職教師需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方可報考。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方案。
          2011年5月10日起在內蒙古人事人才網、錫林郭勒盟政務網、錫林郭勒盟人事人才網、錫林浩特市政府門戶網、錫林浩特市人事人才網報公布招聘方案,錫林郭勒日報刊登招聘啟事。
          (二)報名(報崗)時間、方式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1年6月1日—6月10日到錫林浩特市教育局人教股報名。
          報名時需填寫《錫林浩特市2011年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生如在報名時無法提供上述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須提供畢業院校相關證明原件,但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否則不予聘用。
          2)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及“儲備人才”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其他說明。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崗位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4的適當核減招聘該崗位人數或取消招聘。報名時對應聘人員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準考證。
          (三)考試(2011年6月25日至7月5日)。
          1)筆試。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總分為100分(其中專業知識占70%,綜合知識占30%),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分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面試人員集中封閉后給定說課、模擬講課內容,備課15分鐘后進行說課、模擬講課。說課時間為3分鐘,模擬講課時間為12分鐘,專家組現場打分。
          3)計分。筆試和面試分別按50%進行加權計算總成績。
          在錫市服務的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及“儲備人才”的應聘人員在總成績上加2分。具有錫市戶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總成績上加2分。
          4)筆試、面試成績在錫林浩特市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四)考察(2011年7月初)
          領導小組對入圍人員進行考察。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擬聘任資格。
          1、受過行政處罰人員。
          2、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
          3、在招聘過程中有群眾舉報并查實的人員。
          若出現考察不合格的人員,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2011年7月中旬)
          根據考試最后結果,由錫林浩特市招聘優秀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錫林浩特市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天。
          (六)聘用(2010年7月下旬)
          公示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由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同時由教育局將聘用人員分配到相關學校,人事局辦理試用期手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不能勝任教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學校可提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予以解聘。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招聘優秀教師工作的組織領導,使招聘工作組織嚴密、運作規范、公平公正地進行,特成立錫林浩特市招聘優秀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閆宏光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
          副組長:簡順利市政府副市長
          成員:王連山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文寶元市政府副秘書長
          包榮智市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局長
          米潤喜市委編制辦公室主任
          鋼嘎牧仁市教育局黨委書記、紀檢書記
          陳長在市教育局局長
          陶格敦巴雅爾市財政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負責教師招聘日常工作。工作人員從教育局、人事局、監察局抽調。咨詢電話:8213686、8212556。市紀委監察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監督舉報電話:8240907,8256186,8216386。
           
           
           
          錫林浩特市招聘優秀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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