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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大學財務管理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時間:2011-06-13 23:13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學校建設與發展的需要,經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內蒙古大學擬向全社會公開招聘財務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考工作相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內蒙古大學簡介
          內蒙古大學創建于1957年,是新中國成立后在少數民族地區創立最早的一所綜合性大學,1978年被確立為國家重點大學,1997年被列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100所大學之一,2004年成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院校。        
          內蒙古大學機構建制為正廳級事業單位,經費來源財政全額撥款,地址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西路235號。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財務管理崗位,3人。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現代化的教育理念,具有開拓進取、求真務實的精神,具有較好的服務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
          2.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
          3.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專業及學歷要求
          1.專業要求: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或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2人、會計學及經濟管理相關專業1人;
          2.學歷要求:2010年、2011年全日制碩士畢業生(當年8月前須取得學位);
          3.畢業院校要求為“985”或“211工程”院校,高等教育起始學歷為國家統招四年全日制本科。同等條件下,本科和碩士研究生都為“985”或“211工程”院校畢業的優先錄用。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填寫《2011年內蒙古大學財務管理崗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從內蒙古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imu.edu.cn/)下載),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內蒙古大學人事處(nmgdxrsc@163.com)。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6月17日下午5點。
          (二)資格審查
          1.人事處于6月19日前對應聘人員的材料進行審核,將以郵件的形式回復符合條件的應聘者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2.資格審查時應聘人員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張。
          3.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
          五、考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由人事處統一組織。
          2.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評》,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該具備的知識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參考書目。
          3.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4.筆試結束后,按照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專業測試范圍初步人選。全部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和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在內蒙古大學人事處網上公布。
          (二)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采取專業筆試、面試方式進行。其中專業科目筆試內容為計算機專業基礎知識、財務管理專業基礎知識。專業筆試總分50分,面試總分50分,面試考官為相關專業的專家和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專業測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三)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

          總成績×40%+專業測試總成績×60%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及在我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農村牧區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以及列入旗縣以上人事部門日常管理、儲備已滿2年的“儲備人才”,按自治區有關文件執行。
          考試結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并在內蒙古大學人事處網上公布。
          六、體檢與考核
          1.體檢:按照自治區的統一規定到指定醫院進行。
          2.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情況。考核不合格的,從參加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學校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同時,在內蒙古大學人事處網上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經公示確定聘用的工作人員,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辦法》(內人發〔2005〕22號)的有關規定,上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辦理相關的聘用手續。
          4.對受聘人員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內黨辦發〔2005〕17號)實行聘用制管理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學校簽訂《國家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再由內蒙古人才流動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鑒證。
          5.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對按規定不實行試用期的受聘人員,單位直接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八、咨詢電話
          0471-4992230
          未盡事宜另行通知,本簡章由內蒙古大學負責解釋。
           
           
           
                 內蒙古大學人事處
                         201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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