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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新疆和田地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5-16 10:23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原人事廳、編辦、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等部門《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新人發〔2004〕69號)、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下達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計劃的通知》(新人社函〔2011〕176號)文件精神,經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56名工作人員(全額拔款事業單位698名;差額拔款事業單位58名)。招聘工作將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公開招考,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含2011年7月2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2、少數民族(除漢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數民族)考生為和田戶籍(含和田生源的外地院校畢業生),漢族考生戶籍不限,族別不限的崗位中少數民族為和田戶籍,漢族考生戶籍不限。部分職位戶籍要求詳見職位表備注欄。
           

          3、在和田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響應黨的號召,由國家派遣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的高校畢業生。
          4、通過參加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的錄用考試,成績合格后經培訓分配到和田地區工作的選派生、優秀留疆戰士的配偶報考,其戶籍視為和田戶籍。
          5、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原工作單位同意后可報考);
          (2)自治區統一組織招考充實到基層的公務員和工作人員(含自治區選派到農業、教育、畜牧、衛生系統的儲備人員,原工作單位同意后可報考);
          (3)受黨紀政紀處分,立案審查尚未作結論以及法律規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員;
          (4)2009年1月1日至今,在各類考試中有弄虛作假,作弊等行為的人員;
          (5)參加反動組織教派、非法宗教活動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員。
          (6)現役軍人。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崗位條件(特殊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報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放寬崗位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全部條件,具體詳見《2011年和田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2);
          二、報考職位
          詳見《2011年和田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請于5月16日登陸和田信息網(http://www.xjht.gov.cn)或和田玉龍網(http://ht.xjkunlun.gov.cn)查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確認。
          此次招聘考試主要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原件到戶籍所在縣(市)人事部門,由縣(市)人事部門協助完成網絡報名。
          1、網絡報名時間:2011年5月17日10︰00時-5月23日18︰00時。
          2、繳費時間:2011年5月17日-5月24日(每天10︰00-18︰00時);以上均為北京時間。
          3、報名方法: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具體方法:
          (1)登陸和田信息港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網址:www.xjht.gov.cn/rsks)進行查詢;

           


          (2)查閱《報名流程》;
          (3)簽署誠信協議書;
          (4)如實填寫《2011和田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5)上傳照片(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規格20K-50K);
          (6)查詢報名確認結果;
          (7)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面試時攜帶);
          (8)通過指定網上銀行繳納報名、筆試等規定的相關費用;
          (9)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1年6月13日10﹕00時起登陸和田信息港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4、報名費與筆試費的確認。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15元,筆試費每科40元,人事考試答題紙(卡)0.5元。
          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低保證、身份證和低保審批表(除低保審批表需要復印件,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經地區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可減免筆試費用。
          此次招聘考試報名費用、筆試費用的繳納采用網絡繳費和現場繳費兩種方式:
          (1)網絡繳費:完成網絡報名的考生在打印下載《報名表》后,可登陸中國工商銀行網站,使用已開通了網上銀行業務的工商銀行卡或U盾,進行網上繳費。
          (2)現場繳費:完成網絡報名的考生可持打印的《報名表》一份,到戶籍所在地縣市人事部門辦理繳費。
          地區人事考試管理部門依據網上銀行繳費數據和縣市人事部門上報繳費的《報名表》,進行繳費確認。
          5、要求:報考人員應嚴格按職位條件要求進行報名,凡不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責任自負。
          (二)筆試。
          筆試工作由地區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
          (1)公共科目:《綜合知識》;
          (2)專業科目:報考衛生(含計生)、農業、農機、林業、水利、畜牧系統的考生考《相關專業測試》(非專業考生考《公共基礎知識》,如:財會、計算機、法律等),文體(含文工團)、廣電、教育、交通、財政、國土、民政、統計、勞保、黨校和其他系統的考生考《公共基礎知識》;
          (3)答題語種分為漢語和維吾爾語;
          (4)衛生、計生、水利專業科目必須使用漢語答題,其它科目答題語種由考生自選;
          (5)用維吾爾族文字答題的考生加試《漢語基礎知識》,其考試成績不記入總成績,只設合格與不合格,《漢語基礎知識》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后續環節,取得HSK6級及以上和民考漢的考生可免考《漢語基礎知識》。
          (6)取得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須同時具有學位)的考生不受戶籍的限制,筆試免考,成績以滿分計算。
          以上所有考試科目滿分為100分。
          2、筆試加分:
          (1)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茲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可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使用維語答題的漢族報考人員,可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
          (2)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可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50分。
          (3)報考衛生(計生)系統的考生取得助理以上執業醫師資格證和護士執業資格證的,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50分;
          (4)享有南疆三地州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特殊獎勵政策的,子女或本人必須持有縣市計劃生育部門制發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計劃生育父母光榮證》,方可在筆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況的,按最高標準加分一次,不累計加分。
          3、筆試時間:2011年6月19日
          4、筆試地點:以核發的準考證為準。
          5、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對有一科缺考或考試違紀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6、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1年7月4日起,在和田信息網網站、和田玉龍網網站及和田地區人事局公告欄公布。
          (三)資格審查和政審。
          1、資格審查入闈人員確定: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填報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入闈人員:1-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3-10人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11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文工團系統、廣電系統播音主持(配音演員)、駕駛員崗位按照1:10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可根據筆試合格成績排名按比例依次遞補,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審查。逾期未能參加資格審查和政審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處理。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和政審工作由各業務主管部門按照《簡章》明確的具體條件進行審查,地區人事局進行審核把關。
          資格審查入闈人員需持《報名表》、《資格審查表》、準考證以及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和招考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各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其中:
          (1)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辦公室(地區團委)出具的相關證明;
          (2)“三支一扶”大學畢業生須提供地區人事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相關證明;
          (3)“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大中專畢業生須提供地委組織部出具的相關證明;

           


          (4)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分配到和田地區工作的選派生、優秀留疆戰士的配偶需持單位證明和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到地區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開具證明;
          (5)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相關文件或證明材料;
          (6)和田現役軍人的配偶報考需提供現役部隊出具的證明材料。
          政審工作中如發現有政治條件不符或參加非法宗教活動、非法組織者,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記入個人檔案。
          3、資格審查時間:2011年7月5日-7月7日。
          (四)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面試工作由地區人事局負責,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1、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1年7月25日-8月1日。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要求:
          面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到指定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考官從有資質的考官中經過三次抽簽后確定,不得隨意指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后續環節。面試費用40元。
          4、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科目數×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當總成績相同時,以專業知識或《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高低決定。
          考慮到文工團、廣電系統播音主持、駕駛員崗位工作的特殊性,以考核專業知識為主,理論知識為輔的原則,在計算總成績時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駕駛員面試成績占30%,實際技能測試成績占40%)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排名,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地區人事局指定體檢醫院及體檢時間,由業務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實施。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提前1天到地區人事局領取體檢表。體檢將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查的,經地區人事局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復查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職位出現空缺的,由地區人事局會同業務主管部門從該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人選參加體檢。
          體檢時間:2011年8月1日-8月4日
          體檢費用、復查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于2011年8月23日-8月29日在和田信息網網站和和田玉龍網網站以及和田地區人事局公告欄公示。
          (七)聘用。
          1、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由地區人事局會同業務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后,各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同時報送地區人事局進行合同鑒證。
          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3-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全部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進行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為3-5年,在服務期內不得參加其他招考。如需報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報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不準跨地區調動。
          (八)培訓。
          新招聘人員必須參加由地區人事局統一組織的崗前培訓。
          四、監督及其他要求
          請各縣市人事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簡章精神,認真做好宣傳工作,積極組織考生參加報名。為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區、縣(市)紀檢監察機關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指導。
          參與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之間有利害關系及血緣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規定的報考人,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相關事項
          本《簡章》所確定的時間、地點如有變化的,由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通知。本《簡章》由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地區人事局綜合計劃科0903-2069174
          地區人事考試中心0903-2069247
          監督電話:
          地區紀檢委信訪室0903-2023466
          地區紀檢委執法室0903-2022597
          地區人事局紀檢監察室0903-2069143

          附件:1.2011年和田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相關問題的說明
          2.《2011年和田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3.2011年和田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


          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1.2011年和田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相關問題的說明
          一、資格審查中,考生必須提供報名時符合職位條件的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對不符合職位中任何一項條件而報名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例如:考生在2011年7月4日后將戶籍遷移到和田的,其戶口不能視為和田戶籍。)
          二、《職位表》中35歲及以下是指1975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30歲及以下是指1980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25歲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的。
          三、民考漢或沒有本民族語言文字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不受HSK條件限制,漢族或維吾爾族以外的少數民族畢業生報考時應填報族別不限的職位。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報考考生的年齡不得低于16周歲,資格審查時實際年齡以身份證原件標注的信息為準。
          五、考生在報名中要認真如實填寫加分項目,如有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項目的考生,在報名時只能選符合自身條件的其中一項加分項目填寫,不得多選。在資格審查中對不符合政策的加分,一律進行核減,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加分項目。
          六、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是指在參加反恐、救災等突發性事件中犧牲的由人民政府追認為烈士的人員。因公死亡人員不在范圍之內。
          七、考生在報名時需注意專項崗位,報考時只有符合專項崗位條件的畢業生方可報考相應職位。

          2.2011年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xls

          3.2011年和田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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