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與對象: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輔導員隊伍建設,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經學校研究決定并報自治區人社廳審批同意,在學校編制范圍內,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
二、招聘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分子和非法宗教活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中共黨員;
(三)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具備畢業證和學位證)、碩士研究生(具備畢業證和學位證),成績優良。有一定創新和實踐能力,身體健康,本科生 年齡在24周歲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校級學聯副主席以上學生干部工作經歷,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 生);
(四)熱愛并有志于從事高校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大學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規律、方法,具有從事高校輔導員工作的相關學科知識和綜合能力。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專職輔導員,人數14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包括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公示及聘用等環節。
(一) 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1年5月24日-2011年6月7日
報名地點:新疆大學人事處人事科
聯系電話:0991-8585997、8582233 聯系人:蔣華丁、張超
報名者需持以下證件及材料:
①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同底板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④《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1份。
注:應屆畢業生須持所在學校出具的能獲得畢業證及學位證的證明材料;本科畢業生需出具所在院校學聯主管部門相應學聯工作證明。
考生應如實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如填寫內容不清楚、不詳實以及弄虛作假,后果自負。
人事處對應聘人員相關資料、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者,進入考試環節。
凡參加報名且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到新疆大學人事處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須用漢語答題。考試的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進行。其中筆試占40%,面試占60%。筆試和面試的滿分是100分。總分計算方法:筆試×40%+面試×60%,獲得省部級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的加10分。
1.筆試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以及寫作能力,按照自治區人社廳相關規定命題、閱卷,由校紀檢委負責保管試題并予以監督。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崗位數量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若出現放棄面試人員,可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需用漢語作答,主要考察應聘者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三)體檢
時間定于考試之后的一個月內,地點另行通知。
(四)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擬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員。
(五)公示及聘用
在新疆大學主頁www.xju.edu.cn對擬聘人員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反映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公示無異議的人員,辦理有關聘任手續。
附件1:2011年度新疆大學輔導員崗位招聘表
附件2:新疆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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