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批準,新疆職業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及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全國普通高校全日制國民教育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承擔正常工作; (五)實行執業資格制度管理的崗位,應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 (六)符合招聘崗位職責的其他條件。 詳見《新疆職業大學2011年招聘計劃表》(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7日至6月14日 2.報名地點:新疆烏魯木齊市北京北路1075號新疆職業大學迎賓校區行政樓4樓人事處辦公室 聯系人:木爾西達•阿合買提 聯系電話:0991-3785314 3.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復印件及報名表須為A4紙): 1)《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附件二) 2)本人考察材料 內容: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是否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個人在院校或原單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可由畢業院校、工作單位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 3)政審合格證明 應屆畢業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有關政審合格證明;歷屆畢業生須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關書面證明;有臨時工作單位的,須由臨時工作單位及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關書面證明;有固定工作單位的,由原固定工作單位出具相關書面證明。 4)政治面貌證明 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的由黨組織關系所在的單位黨委組織部等縣級以上黨組織出具相關書面證明。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歷屆畢業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在校就讀證明。 7)外語四、六級,漢語HSK8級及以上過級證(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計算機、普通話等級證(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8)個人簡歷。 9)1寸免冠證件照2張。 (二)考試 對資格審查通過者由新疆職業大學在相關網站(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xjrs.gov.cn 考試時間:6月18日-6月20日 考試地點:烏魯木齊市北京北路1075號新疆職業大學迎賓校區 1.教師崗位考試:分面試和試講兩部分進行。面試成績占40%,試講成績占60%。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根據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崗位1:5比例,確定試講人員。試講內容由新疆職業大學根據招聘崗位的專業進行選擇。 2.輔導員崗位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進行。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崗位1:5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三)體檢 1.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新疆職業大學校長辦公會研究,按擬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環節入圍人員名單。 如有放棄體檢者或體檢不合格者,由新疆職業大學提出增補名單,另行安排體檢。 2.體檢由新疆職業大學選擇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新疆職業大學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體檢環節入圍人員統一組織進行體檢。 (四)考察:由新疆職業大學組織對體檢合格者的考察工作。 考察內容: 1.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是否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2.個人在院校或原單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如在考察環節有放棄者或不合格者,由新疆職業大學提出增補考察對象的名單,另行安排考察。 (五)公示 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xjrs.gov.cn (六)錄用 公示無異議者,由新疆職業大學將體檢、考察和公示材料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處認定,辦理擬聘人員錄聘用手續。
公示有異議者,由新疆職業大學提出增補公示人員的書面申請,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處核準,另行安排公示。 四、組織實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職業大學組織實施。 五、招聘監督 新疆職業大學紀檢委、監察室全程監督此次招聘。 監督電話:0991-3785320)、新疆職業大學網上對體檢、考察合格者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天。時間另行安排。)新疆職業大學網(www.xjvu.edu.cn))發布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及考試相關事宜。 新疆職業大學組織部(人事處)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