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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云南省宜良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5-11 14:0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經昆明市人民政府批準,宜良縣2011年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4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宜良縣2011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上述崗位條件的各類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往屆大專及其以上畢業生(往屆畢業生為2009年和2010年的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三、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地點、時間
              1、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1年5月24日至5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報名地點:宜良縣勞動就業局3樓會議室(縣城環城西路31號);
              (二)報名時需要提供的證件、材料
              1、現場填寫《宜良縣2011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及考生誠信承諾書;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公民身份證或戶口冊原件、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關材料原件,如:教師資格證、職稱證和執業資格證;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張(背后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4、非應屆畢業生需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具的未就業證明或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原件;
              (三)報名要求:要求考生本人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同時考生對自己提供的報考信息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報考信息有不真實情況的取消報考資格。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進行初審,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進行復審。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員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考試費用。根據滇發改昆宜證字〔2008〕第013001號收費許可證核準的標準,筆試考試50元/人/科;面試50元/人(僅進入面試人員交納)。
              四、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專業知識考試(或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于2011年6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宜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樓15號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2、考試方式、科目和范圍:考試方式為閉卷考試。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
              3、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2011年6月24日(周五上午9:00-11:30);地點:宜良縣清遠小學,具體的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二)專業知識考試或面試
              1、進入面試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擬招聘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名額的,空缺 的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因特殊情況出現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核、體檢。
              2、專業知識考試(或面試)采用專業知識考試或面試等方式進行,內容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專業知識及技能水平。
              3、專業知識考試(或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五、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和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專業知識考試(或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60分)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六、考核、體檢
              (一)考核及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并結合行業和崗位特點確定。
              (二)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一)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本單位和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復后,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八、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九、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O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簡章由宜良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監督電話:
              紀檢監察部門:0871-7542212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0871-7540716
          宜良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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