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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云南怒江州各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公告

          時間:2011-06-21 00:0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 據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云南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云人 〔2007〕9號)、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州人事局、州公安局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公安廳《關于轉發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的通知(怒人〔2007〕6號)、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怒江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考錄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怒政 辦發〔2008〕49號)文件和全州各級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經州人民政府批準,對全州2011年度各級事業單位需要補充的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2011年全州各級事業單位統一公開考試招聘人員323名,其中:州直41名,蘭坪86名,瀘水35名,福貢70名,貢山91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11年怒江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考試計劃職業表》
          二、報考對象和條件
          1、報考對象
          (1)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往屆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
          (2)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人員。
          具體崗位所需條件以附表崗位要求為準。
          2、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報考人員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3年6月25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1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8)戶籍要求:要求本州戶籍的崗位,是指必須具有怒江州戶籍滿兩周年以上(2009年7月14日前落戶)。在怒江服務期滿2年以上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畢業生、大學生村官在本次招聘中視同本州戶籍。
          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如下:
          (1)在讀的非2011年畢業的學生、在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而自行離職的公務員及在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參加報名。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2009至2011年內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作弊的人員、曾被認定在 2007年以來各級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曾被認定為2010年以來通過云南省內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但隨后不到所報崗位工作的人員、已參加2011年怒江州事業單位人才引進計劃且已簽訂聘用協議的人員、2011年7月1日以后辦理辭職手續的機關、事業單 位人員不符合本次考試的報名條件。
          (3)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
          三、報名辦法及相關要求
          本次考試全部采取網絡報名和網絡繳費的方式進行:
          1、考試費用:根據云發改收費 [2008]1767號文件規定,考生報名時須交納100元報名費,進入面試的考生需交納50元面試考務費。
          2、報名時間:2011年7月1日8:00至2011年7月7日24:00
          3、報名網站: 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4、網絡交費時間:2011年7月2日8:00至7月9日24:00
          5、網絡報名的流程為:登陸云南考試網——閱讀并同意考生誠信承諾——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身份證和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交費。
          6、報名注意事項:
          (1)企業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資格復審時分別憑本人原所在單位同意證明書和下崗證明原件報名。
          (2)2011年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因貸款尚未還清或其他各種原因,暫未領取到畢業證書的,資格復審時可持所在院校開具的學歷證明參加資格復審。但在面試前不能提供畢業證原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3)每位報考人員只可在全州事業單位招聘崗位中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重復報名。
          (4)畢業生持有各類職業資格證書與畢業證上的專業不相對應的,以畢業證上標注的專業為準。
          (5)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國民教育普通高校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取得畢業證書方可報考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
          (6)需筆試前進行專業測試的崗位,報名結束10天后電話通知本人。若因考生通訊不暢或測試不合格等原因,取消報考人員筆試資格的,一切后果自負。測試工作由州紀委、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三方共同組織實施。
          (7)網絡報名資格審核為在線人工審核,資格審核在網絡報名后1天進行。報名結束后系統將自動關閉,故7月7日報名的考生,若資格審核不通過,將無 法改報其他崗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報名時請考生提供詳實信息。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考生,將進行資格復審,如報名信息與本人所持證件信息不相符者,視為考生提供虛假信息,不能通過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并按違紀行為處理。
          7、相關指標解釋:
          (1)招考計劃中“2009年至2011年畢業生”指的是從當年1月1日起算到當年7月31日止(如2011年畢業生是指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之間畢業的學生,以此類推。)。
          (2)招考計劃中“專業需求”可登陸云南省人事人才信息網(http://www.ynrs.gov.cn)或怒江人事網(http://www.njrsj.cn)查詢《云南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學科)試行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
          (3)“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指:按照普通計劃招生,并通過全日制學習的高(中)等院校學生。即通過教育主管部門統一開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的學生。
          四、報考比例
          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數原則上不低于3:1。學歷要求本科以上崗位的1人1崗可以開考,學歷要求專科以下崗位的除特殊緊缺專業和特設較少民族崗 位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外,其他崗位必須達到3:1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可進行調整、歸并,并在怒江人事網公布;無法調整、歸并的,取消招聘計劃;特殊緊缺專業和特設較少民族崗位,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不受此比例限制,但 在后續的筆試、面試階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數的限制。因該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報考人員退還報名費,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考試的,一律不予退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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