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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云南省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招聘教師的通知

          時間:2011-06-20 08:0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相關政策文件精神,結合我州實際,現將2011年公開考試招聘教師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
          二、招聘對象
          除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以外的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6年7月1日后出生)的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指2009年、2010年、2011年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所設崗位的學歷要求,并取得教師資格,持有的教師資格可以報考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各類學校教師崗位(其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與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可相互通用)。
          5、所報崗位以教師資格證填寫的任教學科為準。
          6、報考職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德宏職業學院的考生不需具有教師資格證(以擬報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報名參加考試),但被聘用后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7、具備擬報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8、報考中學教師崗位需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9、服務期滿1年及以上在我州服務的西部志愿者 、“三支一扶”人員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人員可按德宏籍生源對待。 
          10、本科及以上崗位面向州內外公開招聘;其他崗位僅限德宏戶籍(2011年6月1日前遷入)或德宏籍生源報考。
          11、所有公告招聘崗位在州內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1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考試。
          四、考試內容及方法
          考試科目為筆試(中學綜合試題、小學綜合試題);
          (一)考試內容
          1、“中學綜合試題”(滿分100分,其中:“教育學知識”40分,“教育心理學知識”40分,“教育技術知識”10分,“時事政治知識”10分)。
          (1)“教育學知識”、“教育心理學知識”的范圍及內容: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的《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規定的范圍及內容(北京師大出版社出版)。
          (2)“教育技術知識”的范圍及內容:
          教育部《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試行)》(教師〔2004〕9號)第一部分“教學人員教育技術能力標準”規定的內容及要求(網上可查閱)。
          (3)“時事政治知識”的范圍及內容:
          2011年國際、國內時事政治。
          2、“小學綜合試題”(滿分100分,其中:“教育學知識”40分,“教育心理學知識”40分,“教育技術知識”10分,“時事政治知識”10分)。
          (1)“教育學知識”、“教育心理學知識”的范圍及內容: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的《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規定的范圍及內容(華東師大出版社出版)。
          (2)“教育技術知識”的范圍及內容:
          教育部《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試行)》(教師〔2004〕9號)第一部分“教學人員教育技術能力標準”規定的內容及要求(網上可查閱)。
          (3)“時事政治知識”的范圍及內容:
          2011年國際、國內時事政治。
          3、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需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占總成績的60%,按綜合成績確定擬聘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二)考試方法
          1、考試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2、報考小學及幼兒園的考生參加“小學綜合試題”考試。
          3、報考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大中專院校、黨校的考生參加“中學綜合試題”考試。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1年 6 月22日至6月24日。
          2、報名地點:報考州直崗位的考生統一在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報考縣市崗位的在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  
          六、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辦法
          1、考生報名時,只能選擇1個崗位,不能多報或重報。
          2、報考條件為“本科及以上”的崗位,不受報考比例限制;最低學歷要求為大專的崗位,報名人數與擬聘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3:1及以上方能開考。
          3、報名時必須持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照兩張(1寸),在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先由教育部門在報名登記表上簽字同意,再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核,復核合格的給予報名登記。
          4、2011年畢業生報名時如未領取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的需出具《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可報名參加考試,辦理聘用手續時需進行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及相關證件驗證,如不能提供證件原件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5、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務必于2011年6月28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將報名情況及數據庫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郵箱地址:dhkszx@21cn.com)。報名所用的數據庫,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于2010年 6 月20日前下發。  
          6、報名時收取費用每人100元,用于命題、制卷、閱卷、制作準考證、租用考場、監考、試卷接送等考務費用開支。
          7、關于2011年度公開考試招聘教師的相關事項請查閱德宏人事網(http://www.dhrs.yn.gov.cn)、德宏州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dh.gov.cn)、德宏州教育信息網 http://www.dhzjy.com/   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告欄、州教育局公告欄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公告欄及各鄉鎮政府公告欄。  
          七、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2011年7月16日上午9:00時—— 11:00時。   
          2、考試地點:考場統一設在芒市,考場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所列為準。考生務必于2011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八、聘用程序
          1、確定擬聘人員
          按照考試成績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考試時出現1:1開考崗位的擬聘用分數線,以本次考試中有競爭對手并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最低分數確定,若成績出現分數相同不能確定進入考核和體檢人員時,由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同分數人員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高的人員進入考核和體檢程序。
          2、體檢和考核
          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員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費用自理),并對其進行考核。體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崗位,依次按報考本崗位的高分遞補聘用。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跨年度不再遞補聘用。
          3、公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州、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榜公示,并在德宏人事網(http://www.dhrs.yn.gov.cn)、德宏州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dh.gov.cn)和(http://www.dhzjy.com/)德宏州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4、 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的新聘人員,應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一式二份。縣(市、區)屬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審批表經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審核后,報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州屬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審批表,報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在本人 檔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存1份。
          九、其他
          1、我州當地五種世居少數民族(傣族、景頗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顧分5分,計入總分。
          2、德宏州農村獨生子女(由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提供證明)加照顧分3分,計入總分。
          3、《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加照顧分5分,計入總分。但報考人員需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至報名地點審核合格后,方能確定加分。
          4、同時符合上述幾種加分條件的,按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十、紀律要求
          考試招聘教師必須體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不遵守規定、弄虛作假、考試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考生五年內不得參加德宏州組織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招聘考試。對失職、瀆職的工作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咨詢電話:0692-2122111
           
           
          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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