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昆明市財經商貿學校是一所全日制國家級重點中等中專,隸屬于昆明市商務局,是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學校位于美麗春城昆明的大觀樓河畔和西華公園之間,占地面積120畝,在校生4500余人,學校現有教職工201人,其中高級職稱66人、中級職稱61人,60%的教師為“雙師型”教師,專任教師100%達到大學本科學歷,26位教師已經取得或正在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學校教學設施、設備完善,各類專門化模擬實習實訓示教室26個,學生用機800余臺,所有教室均配置多媒體電教系統,學校圖書館藏書近19萬冊。學校開設有10多個專業,其中市場營銷、財務會計、電子商務、計算機網絡4個專業被云南省教育廳評定為省級骨干專業。金融保險、計算機應用2個專業被昆明市教育局評定為市級骨干專業。畢業生就業率達97%以上,在云南省享有良好的社會信譽。2008年7月經云南省教育廳批準,由昆明市委、市政府正式授牌昆明商貿職業學院(籌)。
二、招聘對象和數量:
根據工作需要和事業單位批準使用的編制空崗數額,擬招聘國民教育全日制應屆碩士研究生3名、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6名、社招碩士研究生1人(年齡35周歲以下)、社招專科以上學歷人員1人(年齡30周歲以下)。
三、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人數、專業、條件
注:報考會計專業考生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者不占面試比例帶筆試成績直接進入面試。
(二)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學習成績優良,有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3、具有創新、開拓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
4、具有國民教育全日制學歷,所學專業與招考專業對口;
5、社招碩士研究生年齡限制在35周歲以下,社招專科以上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
6、身體健康,符合體檢標準;
7、具備擬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四、招聘,方式方法
根據,《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采取統一考試(筆試、面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筆試和面試由昆明市財經商貿學校組織,昆明市人事局、主管局昆明市商務局有關部門監督與指導。
五、報名辦法
由上級主管部門昆明市商務局通過昆明信息港(http://www.kunming.cn/),中國昆明政務網(www.km.gov.cn),昆明人事網(www.kmrs.gov.cn),昆明人才網(www.100job.cn),《昆明日報》等媒體上發布招聘詳細信息。
(一)報名時間:2009年6月1日—5日(五個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地點:昆明市財經商貿學校學生綜合服務中心
(昆明市新聞路底五家堆25號)
聯系電話:41419454147972聯系人:尹老師、丁老師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辦法:采取現場報名和現場進行資格初審的方式,資格初審合格者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進行資格終審后,提前七天通知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
(四)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專業崗位。
(五)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在通知的時間內持身份證到學校報名點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考試。
六、應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一)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張(背面注明姓名及報考專業);
(二)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09年應屆畢業生憑就業推薦表)、就業登記證、英語等級證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自薦材料等。
(三)報考人員可在網上下載《昆明市財經商貿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并填寫相關信息,報名時同資料同時提交。
七、考試內容及方法:
(一)筆試
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達到1:3以上(含1:3)比例才能開考,未到達1:3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時間和地點:領取準考證時通知
方式:采用單人單座閉卷方式,時間為120分鐘。
(二)面試
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專業知識、專業技能、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教學能力、儀表儀態等,包括指定內容課堂試講和考官面試兩部分。計算機專業同時考核從事相關專業的實際動手能力以及計算機操作運用能力。
方式:主要采取說課和技能操作方式。
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每個崗位原則上按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1:5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面試。報考會計專業考生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者不占面試比例帶筆試成績直接進入面試。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為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最低分數控制線60分。每個專業崗位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進行公布。
八、考核
由招聘單位的人事主管部門組織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習及工作成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進行應聘資格審查。考核人數根據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與計劃招聘數進行等額考核。
九、體檢
考生經考核合格,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不符合用人單位健康要求的人員,不予聘用。
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取消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由達到合格分數線上的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紀律要求
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工作人員按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十一、監督電話
昆明市商務局人事教育處:3123289
昆明市財經商貿學校紀委:6332288
十二、其他事項
考試成績由招聘單位在本單位及昆明信息港、昆明人事網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考生可向報考單位申請查分。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
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執行。
附件:《昆明市財經商貿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
昆明市財經商貿學校
200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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