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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云南昆明市交通技工學校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時間:2011-05-20 10:1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一、單位簡介

          昆明市交通技工學校系昆明市交通運輸局下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昆明市培訓汽車駕駛和汽車修理等交通行業所需的相關專業的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校成立于1974年9月,位于昆明市西郊馬街鎮下普坪174號,緊靠石安公路。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
          單位
          招聘
          崗位
          招聘
          人數
          學歷
          專業
          其他招聘條件
           
          財務主管
          1
          本科以上
          經濟學
          1.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35周歲以下;
          2.工作細致、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及團隊精神;
          3.熟悉國家政策、稅收法規,具有5年以上會計從業經驗,能熟練應用財務軟件及辦公軟件。
          體育教師
          1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體育學
          30周歲以下。
          理論教師
          1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教育學
          30周歲以下。
          理論教師
          1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機械儀表及自動化
          30周歲以下。
          理論教師
          1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中國語言文學
          30周歲以下。

          三、招聘范圍、對象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的應屆或往屆畢業生,非應屆畢業生須具有相關專業的工作經歷或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和專業技能條件。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的(財務主管崗位35周歲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的)。
          (四)目前未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的。
          (五)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七)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八)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招考崗位要求的條件報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現役軍人;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1年6月1日至6月10日(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3、報名地點:昆明市交通技工學校(昆明市西山區馬街鎮下普坪174號);
          4、招聘所需提供的證件、材料: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張。
          5、聯系人:韓志軍      聯系電話:0871-8420750
          (二)報名要求
          1、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
          2、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能夠證明本人能力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注: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屆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社招生須提供失業證或與機關、事業單位的解聘書,在企業就職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承諾書(承諾被我單位聘用后必須與現就職企業解除合同)。
          (三)資格審查
          由昆明市交通技工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
          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領取準考證地點:昆明市西山區馬街鎮下普坪174號昆明市交通技工學校2-610;
          聯系人:韓志軍         聯系電話:0871—8420750
          2、考試方式、科目和范圍
          筆試采用閉卷考形式。考試使用《云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應試教程》(2011版,云南大學出版社),筆試使用統一標準化試卷,總分為100分,范圍為近一年來的政治、時事、法律等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和招聘崗位所需的基礎知識。
          3、考試時間:2011年7月2日
          4、考試地點:昆明市交通技工學校(昆明市西山區馬街鎮下普坪174號)
          (二)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面試人選與單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名額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因特殊情況出現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和面試成績之和)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核、體檢;
          2、考試方式、內容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面試主要以所招聘的崗位應具備的專業基本知識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為測試內容。面試由學校按招聘崗位的要求分別進行:財務主管崗位采取專業知識面試方式進行;教師崗位采取備課、當堂講課及寫作的方式進行。
          3、考試時間、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昆明市交通技工學校(昆明市西山區馬街鎮下普坪174號)
          聯系人:韓志軍         聯系電話:0871—8420750
          (三)參加考試時注意事項
          考試時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等證件原件;不得攜帶手機和其他影響考試的通信設備;必須遵守考場紀律。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60%。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 :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一)考核及體檢由昆明市交通技工學校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際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并結合行業和崗位特點確定。
          (二)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昆明市交通技工學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以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簡章由昆明市交通技工學校負責解釋。
          十一、監督電話
          昆明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室:0871-4141056
          昆明市交通運輸局組織人事處:0871-4151438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71-3192326
           
           
           
          昆明市交通技工學校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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