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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云南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員簡章(2)

          時間:2011-05-20 11:0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面向全社會招聘2009年以來的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相符,符合招聘資格條件。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在本次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1年6月1日至6月3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3.報名地點: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人事教育處
          (昆明市護國路57號華爾貝大廈4樓405室)
          4.報名所需材料:
          1)《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1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信息表》一份;
          2)畢業(學位)證,2011年應屆畢業生需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專業等級考核證書等;
          4)企業在職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應聘證明;往屆未就業畢業生需提供未就業證明;社會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證明;
          5)公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本人近期小1寸照片2張(背面寫明姓名、報考崗位代碼)。
          5. 聯系人:張寧照 李翠華 聯系電話:0871-3181095
          (二)報名要求:
          由報考人員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報名點報名,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查。每個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者取消報考資格。
          (三)資格審查

          每個招聘崗位擬招聘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5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公文寫作》。
          考試范圍:“公共基礎知識”參考《云南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實用教程》(云南大學出版社2011年出版);“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為國務院和昆明市出臺的住房公積金相關法規和規章;“公文寫作”主要考察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公文運用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
          1.筆試時間:2011年7月8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
          下午14:00-16:00《公文寫作》
          2.準考證領取時間:2011年7月6-7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3.準考證領取地點: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人事教育處(昆明市護國路57號華爾貝大廈4樓405室)。考生憑身份證領取。
          4.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公布,公布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二)面試
          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數1∶5的比例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知識。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考核體檢人選的確定
          (一)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60%)+(公文寫作×40%)]×50% +(面試成績×50%)
          (二)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的公布
          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公布,公布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三)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一)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
          (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因考核、體檢未能通過而產生的崗位空缺,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考核和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各級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二)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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