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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楚雄市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時間:2011-06-08 23:33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 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為楚雄市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經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報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楚雄市2011年事業單位計劃公開考試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㈠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㈡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㈢崗位空缺、工作需要的原則;
            ㈣專業對口、考試聘用的原則;
            ㈤依法辦事的原則。
            二、招考對象、范圍和報考條件
            ㈠招考對象和范圍
            1.報考市教育系統教師職位的必須是2009年、2010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科及其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限招楚雄市生源。
            2.報考市衛生和計生系統職位的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醫學院校專科及其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限招楚雄州生源(醫學影像專業限省內生源),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
            3.報考市文體系統職位的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藝術、漢語言文學、運動訓練專業的畢業生,限招楚雄州生源,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
           

            4.報考市水務、建設和交通系統職位的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限招云南省生源,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
            5.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可不受生源地限制。
            ㈡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考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其它招聘條件要求。
            三、報名辦法   ㈠招考職位查詢:招考單位、崗位、名額、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楚雄市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簡章》,該簡章自發布公告之日起可在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楚雄在線--楚雄市政府門戶網站”、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傳欄查詢,也可到報名現場查詢。
            ㈡報名時間:2011年7月9日—7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㈢報名地點: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康復路23號一樓)。電話:6113007。
             ㈣每個報考者只能選擇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考生要出具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戶口遷移證或戶口冊)、畢業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登記證》原件,報考教師的必須出具《教師資格證書》。經報名資格審查組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即可辦 理報名手續,填寫《楚雄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并提交身份證明、畢業證、《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登記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

           


            ㈤考試費按云價收費〔2011〕15號文規 定,每人每科收取50元。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 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無論農村還是城鎮人員,還需提交縣(市)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 低保特困家庭證明原件。
            ㈥報考及錄用比例:每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聘用數比例達到3:1才能開考,未達到3:1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四、考試
            ㈠考試時間:2011年7月29日。
            ㈡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于7月26日至28日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康復路23號二樓)領取準考證。
            ㈢考試科目: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考試方法為閉卷考試。
            ㈣成績計算:《公共基礎知識》總分為100分,《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考試綜合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占50%、《專業知識》占50%的計算方法折算合成。
            ㈤成績公布:考試成績于8月10日以前在“楚雄在線--楚雄市政府門戶網站”、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傳欄向社會公布。
            五、體檢、考察   ㈠考察、體檢人員的確定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錄用數1:1等額確定。若成績相同,則優先確定《公共基礎知識》較高者、基層服務項目期滿 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數民族考生、女性考生。若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所空缺職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㈡由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錄用人選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㈢對體檢合格的人選進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或工作表現等情況。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聘用
            ㈠擬錄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的,按規定程序由各主管部門上報市人力資源部門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
            ㈡凡屬鄉(鎮)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聘用后,原則上分配到山區鄉(鎮)工作,且5年之內不得要求調動。
           

            八、紀律
            ㈠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將其記錄在案,三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㈡考生必須留下有效聯系電話,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筆試、體檢及其他事項通知的時限內,若報考者不按時領取通知或到場的,即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
            ㈢整個考試錄用過程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及時受理考錄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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