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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的公

          時間:2011-07-29 10:3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年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的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公安廳《關于轉發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云人〔2006〕5號)和《臨滄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滄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的通知》(臨署辦發〔2004〕156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人數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市直事業單位原則上招聘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臨滄市戶籍一年以上的畢業生,特殊崗位經審批可招聘中專及以上畢業生;縣(區)鄉(鎮)事業單位招聘中專及以上畢業生;屬市外生源的必須為2011年應屆畢業生本科(并取得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為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充分體現機會公平、過程公平、結果公平,對部分崗位專業要求不作特別限制的可不限制專業。
          根據《中共臨滄市委臨滄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臨發[2009]10號)精神,各縣(區)鄉(鎮)教育事業單位招聘,可分配出一定招聘計劃數定向招聘具有代課教師經歷的人員。
             (二)招聘人數:
          全市共招聘728人。
          市直事業單位67人,其中,教育5人、衛生47人、其他行業15人。
          臨翔區57人,其中,衛生20人,鄉鎮事業單位12人、其他行業25人。
          云縣30人,其中,教育(定向招聘代課教師)3人、衛生21人、其他行業6人。
          鳳慶縣75人,其中,教育50人、鄉鎮事業單位5人、其他行業20人。
              永德縣139人,其中,教育75人(定向招聘代課教師20人)、衛生30人、其他行業34人。
              鎮康縣103人,其中,教育75人(定向招聘代課教師15人)、衛生12人、其他行業16人。
          耿馬縣57人,其中,教育43人(定向招聘代課教師8人)、衛生6人、其他行業8人。
          雙江縣68人,其中,教育20人、衛生21人、其他行業27人。 
          滄源縣132人,其中,教育70人(定向招聘代課教師3人)、衛生35人、其他行業27人。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愛崗敬業精神;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符合國家對執業資格的要求;
               4、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定向招聘代課教師放寬到45周歲)
               5、符合報考崗位職責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3、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全市統一在2011年8月12日至13日進行。
          (二)報名地點:
          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集中在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臨滄市人事局人才市場一樓大廳)進行,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自行確定。
            (三)報名費用:
          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公共科目筆試(2科)每人交報名費100元。各縣(區)設考點的按各縣報名人數每人提留50元,用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務組織管理,剩余每人50元用于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考務、試卷制作、閱卷及組織管理等費用。
             (四)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畢業證書》(有學位的還需提供《學位證書》)、身份證(或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和兩張小1寸照片。
          由于特殊原因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原件的,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須于專業技能考試前提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管理科)審核,報考縣(區)的須于專業技能考試前提供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審核,否則將取消專業技能考試資格。
          報名時先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招聘簡章》規定的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查,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基本條件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臨滄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每人只能報考1個崗位。每個崗位的招聘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對緊缺急需專業達不到比例的需經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方可開考。
              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內容: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技能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全市統一組織進行,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復習資料》(修訂本),《公共基礎知識復習資料》分為基礎知識和應用知識兩部分,分值200分。專業技能考試,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由各主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進行,考試內容由主管部門確定;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進行,考試內容由各縣(區)自行確定,專業技能考試分值100分。
            (二)考試方式:
          公共科目采取閉卷筆試。專業技能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技能測試、實際操作等至少一種以上考試方式形式進行。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由主管部門確定;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確定。
             (三)考試時間:
          公共科目考試于2011年9月11日上午8:30至11:30進行。專業技能考試時間在2011年10月27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市直各主管部門、各縣(區)確定。
             (四)考試地點:
          公共科目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地址為準,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1年9月5日至9月9日,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領取,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到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領取。專業技能考試地點,由各縣(區)、各部門確定。                           
             四、準考證的制作
              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準考證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制作,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負責制作。準考證制作統一使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發的軟件。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制作準考證結束后要于8月25日前以Excel形式將報考人員情況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考務要求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須于9月8日到市考試中心指定的地點召開考務會,9日領取試卷,各縣要嚴格按考試有關規定做好試卷清點、交接、運送、保管、保密與啟用等有關工作。考試結束后,公共科目的試卷必須按準考證號順序進行裝訂,各縣(區)應派專人將試卷按規定時間押運到指定地點。臨翔、鳳慶、云縣、雙江、耿馬必須于9月11日送達,鎮康、永德、滄源必須于9月12日前送達;
              六、閱卷、公布成績及查分安排
              公共科目考試后的閱卷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管理科負責組織,考試成績將于9月17日公布分數,考生分數查詢可登錄臨滄市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lincang.gov.cn/)
          9月19日—9月22日查 分,報考縣(區)事業單位需查分的考生,向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提出查分申請,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統一將查分人員花名冊傳真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報考市直事業單位需查分的考生,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申請查分。個人查 分截止時間2011年9月21日18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查分人員花名冊傳真上報時間必須在2011年9月22日12時前,超過時間一律不予查分。
              七、專業技能考試及有關要求
          公共科目筆試后統一劃定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內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2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的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名單。9月27日前劃定合格分數線,10月27日前完成專業技能考試。
          市 直各事業單位負責對報考本單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負責對報考各縣(區)所屬事業單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內容為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對象的范圍,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進入專業技能考試的人員需攜帶 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的原件到市直各事業單位及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應聘資格,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市級各主管部門要牽頭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技能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研究制定專業技能考試的具體實施辦法,規范專業技能考試。市級各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能考試的具體實施辦法,需于9月6日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管理科審核。各縣(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能考試的總體實施辦法需在10月3日前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審核備案。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數與招考計劃數比例為1:1時,各主管部門、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制定的專業技能考試具體實施辦法必須事先確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專業技能考試滿分100分),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方能聘用。
          八、體檢和考核
              專業技能考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由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加權合成。具體折算方式為:綜合成績=公共科目筆試(200分)÷2×50%+專業技能考試(100分)×50%)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10月31日前完成考核、體檢工作。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按照管理權限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112日以前辦理完成審批聘用有關手續。聘用工作結束后,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有關要求
             (一)根據《云南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云人〔2007〕9號)文件精神,各事業單位招聘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崗位的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可以免筆試進行招聘;對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本科學歷以下崗位的免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報考其崗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的平均分計算。
             (二)用人單位要規范制定《招聘簡章》。主要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情況簡介;擬補充崗位名稱及人數;崗位職責簡要說明及待遇;擬招聘人員學歷、專業等有關資格條件。市直各事業單位的《招聘簡章》經主管部門審核,于8月8日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在統一報名時公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招聘簡章》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負責審核后統一報名時公布。
             (三) 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自覺接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和社會的監督。要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 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要嚴格招聘考試的命題管理,加強試題的安全保密措施,對在考試與招聘工作中泄題或有相關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從嚴處罰。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電話 2131867 
          聯系人: 宋濤    
          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
             聯系電話 2166462    聯系人: 李飛燕
          鎮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
             聯系電話   6630132 聯系人:陶 芬
          永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
             聯系電話 5220909   聯系人:楊靜
          鳳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
             聯系電話 4214830   聯系人:唐麗萍
          耿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
             聯系電話 6121707   聯系人:鄧飛
          雙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
             聯系電話 7621240   聯系人:陳鑫泉
          滄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
             聯系電話 7125380   聯系人:劉銀平
          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
          聯系電話 3213523    聯系人:查建正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2011年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的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公安廳《關于轉發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云人〔2006〕5號)和《臨滄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滄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的通知》(臨署辦發〔2004〕156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人數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市直事業單位原則上招聘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臨滄市戶籍一年以上的畢業生,特殊崗位經審批可招聘中專及以上畢業生;縣(區)鄉(鎮)事業單位招聘中專及以上畢業生;屬市外生源的必須為2011年應屆畢業生本科(并取得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為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充分體現機會公平、過程公平、結果公平,對部分崗位專業要求不作特別限制的可不限制專業。
          根據《中共臨滄市委臨滄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臨發[2009]10號)精神,各縣(區)鄉(鎮)教育事業單位招聘,可分配出一定招聘計劃數定向招聘具有代課教師經歷的人員。
             (二)招聘人數:
          全市共招聘728人。
          市直事業單位67人,其中,教育5人、衛生47人、其他行業15人。
          臨翔區57人,其中,衛生20人,鄉鎮事業單位12人、其他行業25人。
          云縣30人,其中,教育(定向招聘代課教師)3人、衛生21人、其他行業6人。
          鳳慶縣75人,其中,教育50人、鄉鎮事業單位5人、其他行業20人。
              永德縣139人,其中,教育75人(定向招聘代課教師20人)、衛生30人、其他行業34人。
              鎮康縣103人,其中,教育75人(定向招聘代課教師15人)、衛生12人、其他行業16人。
          耿馬縣57人,其中,教育43人(定向招聘代課教師8人)、衛生6人、其他行業8人。
          雙江縣68人,其中,教育20人、衛生21人、其他行業27人。 
          滄源縣132人,其中,教育70人(定向招聘代課教師3人)、衛生35人、其他行業27人。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愛崗敬業精神;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符合國家對執業資格的要求;
               4、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定向招聘代課教師放寬到45周歲)
               5、符合報考崗位職責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3、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全市統一在2011年8月12日至13日進行。
          (二)報名地點:
          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集中在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臨滄市人事局人才市場一樓大廳)進行,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自行確定。
            (三)報名費用:
          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公共科目筆試(2科)每人交報名費100元。各縣(區)設考點的按各縣報名人數每人提留50元,用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務組織管理,剩余每人50元用于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考務、試卷制作、閱卷及組織管理等費用。
             (四)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畢業證書》(有學位的還需提供《學位證書》)、身份證(或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和兩張小1寸照片。
          由于特殊原因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原件的,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須于專業技能考試前提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管理科)審核,報考縣(區)的須于專業技能考試前提供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審核,否則將取消專業技能考試資格。
          報名時先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招聘簡章》規定的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查,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基本條件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臨滄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每人只能報考1個崗位。每個崗位的招聘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對緊缺急需專業達不到比例的需經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方可開考。
              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內容: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技能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全市統一組織進行,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復習資料》(修訂本),《公共基礎知識復習資料》分為基礎知識和應用知識兩部分,分值200分。專業技能考試,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由各主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進行,考試內容由主管部門確定;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進行,考試內容由各縣(區)自行確定,專業技能考試分值100分。
            (二)考試方式:
          公共科目采取閉卷筆試。專業技能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技能測試、實際操作等至少一種以上考試方式形式進行。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由主管部門確定;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確定。
             (三)考試時間:
          公共科目考試于2011年9月11日上午8:30至11:30進行。專業技能考試時間在2011年10月27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市直各主管部門、各縣(區)確定。
             (四)考試地點:
          公共科目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地址為準,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1年9月5日至9月9日,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領取,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到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領取。專業技能考試地點,由各縣(區)、各部門確定。                           
             四、準考證的制作
              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準考證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制作,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負責制作。準考證制作統一使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發的軟件。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制作準考證結束后要于8月25日前以Excel形式將報考人員情況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考務要求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須于9月8日到市考試中心指定的地點召開考務會,9日領取試卷,各縣要嚴格按考試有關規定做好試卷清點、交接、運送、保管、保密與啟用等有關工作。考試結束后,公共科目的試卷必須按準考證號順序進行裝訂,各縣(區)應派專人將試卷按規定時間押運到指定地點。臨翔、鳳慶、云縣、雙江、耿馬必須于9月11日送達,鎮康、永德、滄源必須于9月12日前送達;
              六、閱卷、公布成績及查分安排
              公共科目考試后的閱卷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管理科負責組織,考試成績將于9月17日公布分數,考生分數查詢可登錄臨滄市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lincang.gov.cn/)
          9月19日—9月22日查 分,報考縣(區)事業單位需查分的考生,向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提出查分申請,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統一將查分人員花名冊傳真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報考市直事業單位需查分的考生,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申請查分。個人查 分截止時間2011年9月21日18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查分人員花名冊傳真上報時間必須在2011年9月22日12時前,超過時間一律不予查分。
              七、專業技能考試及有關要求
          公共科目筆試后統一劃定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內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2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的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名單。9月27日前劃定合格分數線,10月27日前完成專業技能考試。
          市 直各事業單位負責對報考本單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負責對報考各縣(區)所屬事業單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內容為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對象的范圍,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進入專業技能考試的人員需攜帶 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的原件到市直各事業單位及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應聘資格,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市級各主管部門要牽頭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技能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研究制定專業技能考試的具體實施辦法,規范專業技能考試。市級各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能考試的具體實施辦法,需于9月6日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管理科審核。各縣(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能考試的總體實施辦法需在10月3日前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審核備案。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數與招考計劃數比例為1:1時,各主管部門、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制定的專業技能考試具體實施辦法必須事先確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專業技能考試滿分100分),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方能聘用。
          八、體檢和考核
              專業技能考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由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加權合成。具體折算方式為:綜合成績=公共科目筆試(200分)÷2×50%+專業技能考試(100分)×50%)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10月31日前完成考核、體檢工作。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按照管理權限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112日以前辦理完成審批聘用有關手續。聘用工作結束后,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有關要求
             (一)根據《云南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云人〔2007〕9號)文件精神,各事業單位招聘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崗位的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可以免筆試進行招聘;對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本科學歷以下崗位的免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報考其崗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的平均分計算。
             (二)用人單位要規范制定《招聘簡章》。主要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情況簡介;擬補充崗位名稱及人數;崗位職責簡要說明及待遇;擬招聘人員學歷、專業等有關資格條件。市直各事業單位的《招聘簡章》經主管部門審核,于8月8日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在統一報名時公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招聘簡章》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負責審核后統一報名時公布。
             (三) 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自覺接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和社會的監督。要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 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要嚴格招聘考試的命題管理,加強試題的安全保密措施,對在考試與招聘工作中泄題或有相關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從嚴處罰。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電話 2131867 
          聯系人: 宋濤    
          臨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
             聯系電話 2166462    聯系人: 李飛燕
          鎮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
             聯系電話   6630132 聯系人:陶 芬
          永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
             聯系電話 5220909   聯系人:楊靜
          鳳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
             聯系電話 4214830   聯系人:唐麗萍
          耿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
             聯系電話 6121707   聯系人:鄧飛
          雙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
             聯系電話 7621240   聯系人:陳鑫泉
          滄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
             聯系電話 7125380   聯系人:劉銀平
          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
          聯系電話 3213523    聯系人:查建正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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