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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云南省西雙版納州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公告

          時間:2011-08-17 06:5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云南省西雙版納州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經州人民政府批準,州直部分事業單位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州直17個事業單位51個崗位(詳見《西雙版納州直事業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匯總表》)。
          二、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身體健康。
          (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3年8月19日至1976年8月19日之間出生,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條件為準)。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相應能力和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事項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1年8月17日—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西雙版納人才市場(景洪市易武路17號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大廳)。
          3、報名注意事項:
          ①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
          ②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③報考人員必須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存檔證明等原件(復印件無效);在職人員必須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材料,同時提供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張以及能說明個人業務水平、業績的材料。考生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相關情況及與本人聯系的具體方式。對不具備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提供虛假信息情況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④由用人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⑤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現場繳費。報名相關費用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有關考試收費標準執行,報名費100元/人。
          ⑥已繳費人員請于2011年8月25日到州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
          ⑦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職數的比例原則上需達到3:1方能開考,未達到3:1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或人數,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進行公告取消,特殊崗位、緊缺人才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開考。報名結束前半天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告之考生,讓考生盡快改報其他崗位。
          (二)考試
          為使考試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考試分為公共科目考試、專業筆試和面試,總成績100分。分值分別為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占30分,專業筆試成績占30分,面試成績占40分。
          1、筆試
          ①筆試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委托上級有關部門組織命題。筆試分為公共科目考試及專業筆試,分別按照百分制評分。報考州民族中學的3個門衛及2個保潔員崗位的考生不參加專業筆試。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
          ②筆試時間
          公共科目考試時間:2011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專業筆試時間:2011年8月26日下午15:00—17:00;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指導,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考試全過程。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教學崗位面試需增加說課與講課。面試按百分制評分,現場公布面試成績。
          確定面試人員
          根據筆試成績,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以考生數與招聘崗位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人員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復審時須出具以下證件及材料:
          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存檔證明等原件(復印件無效);在職人員必須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材料,同時提供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張以及能說明個人業務水平、業績的材料。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領取《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不按時提供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該崗位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依次遞補一次。
          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時間請考生在2011年9月1日登陸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網址:www.xsbnrc.cn)查詢。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3、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公共科目考試成績×30%+專業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州民族中學的3個門衛及2個保潔員崗位的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為:考生綜合成績=公共科目考試成績×100%
          4、考試成績設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共科目考試及專業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分別為40分,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州民族中學的3個門衛及2個保潔員崗位不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三)確定擬聘人員
          招聘單位在筆試、面試成績均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政審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布。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四)體檢和政審:體檢由州人才服務中心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行業執業體檢要求執行。符合體檢要求的參加政審,政審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不予聘用。因考生原因自愿放棄的崗位或由于體檢、政審不合格、考生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崗位,可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依次遞補一次,如果遞補者體檢、政審不合格,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五)公示和聘用:擬聘人員體檢、政審合格的,在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網址:www.xsbnrc.cn)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結束后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按協商一致、平等自愿原則簽訂聘用合同,到州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聘用人員超過規定時間不報到的視為自愿放棄聘用,空缺崗位依次遞補一次;本次考試聘用的人員按規定實行一年見習、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按規定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組織的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初聘培訓考試,經初聘培訓考試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辦理轉正定職手續;不合格者經用人單位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聘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并報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四、考試紀律
          (一)為維護考試的客觀性、公正性和公平性,整個招聘過程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進行監督,同時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對從事考試、考核、錄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者存在回避關系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制度。歡迎各界給予監督,監督電話:12345。
          (二)報考人員須留下有效的聯系方式。考試期間,不按時到場參加公共科目考試、專業筆試和面試、體檢及其他事宜的,即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凡在報名、考試、體檢、政審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將其記錄在案,3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參與考試全過程的各單位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試工作人員,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2004年人事部令第3號規定處理。
          (四)對無故不聘用考生的招聘單位,報請紀檢監察部門處理,通報全州并取消該單位3年內招聘人員的資格,3年內不得補充人員。
          五、本招聘公告未盡事宜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691-2122475
           
          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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