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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國家檢察官學院云南分院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8-29 08:23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事廳、云南省公安廳《關于轉發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2006】5號)精神及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關于同意國家檢察官學院云南分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批復》(云組復【2011】179號),國家檢察官學院云南分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單位簡介
          國家檢察官學院云南分院為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所屬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全省檢察官的培訓、我國西部地區少數民族檢察官培訓工作。
          (二)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所需資格條件
          共招聘工作人員4名(2男2女),具體崗位條件:
          1、法律教學崗位(崗位代碼:0001)1人:碩士學位,刑事訴訟法專業;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證;男性。
          2、網絡教學管理崗位(崗位代碼:0002)1人:碩士學位,計算機技術與應用、多媒體與網絡技術專業;男性。
          3、計算機崗位(崗位代碼:0003)1人:本科學歷,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相關專業;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女性。
          4、會計崗位(崗位代碼:0004)1人:本科學歷,會計學專業;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取得助理會計師及以上資格證書;女性。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30周歲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被確定為2011年度全國范圍內公務員招考的擬錄用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在讀的非2011年畢業的學生、現役軍人;2007年以來辭職、辭退或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各級機關工作人員、未滿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的工作人員、曾被開除公職和以往公務員錄用考試中作弊的人員;2009年以來通過云南省內各級公務員考試不到所報崗位工作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受過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人員;曾被勞動教養的人員;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受到兩次以上刑事處罰,或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
          2011年9月3日8:00至9月6日24:00為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時間,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云南人才網(www.ynhr.com事業單位招聘入口)。
          報名咨詢電話:0871-3648723,0871-4093587
          (二)報考資格審核
          網絡審核時間為2011年9月3日8:00至9月6日24:00。
          (三)網上交費時間及方式
          報考人員在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后,于2011年9月7日8:00至9月9日24:00登錄報名系統交費,報名費100元/人。本次考試交費采用網上付費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收費點,報考人員需開通網上銀行方能支付報名費用。
          (四)崗位裁減
          2011年9月10日公布所有崗位的最終交費情況。若交費人數未達到各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崗位招聘計劃將被裁減,并退還報考人員的報名費用。
          (五)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于10月9日8:00至10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時間及方式
          本次招聘的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壹科,筆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一)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按崗位分類的排名情況于10月20日在云南人才網站(www.ynhr.com)。
          四、面試
          (一)確定面試人員。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1周內,由省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招錄辦,對進入面試人員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資格復審合格者方能參加面試。若遇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不符合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該崗位所缺面試人員按照崗位排名進行一次遞補,并在面試前一天進行資格復審,若遞補人員的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不一致則取消該報考人員的面試資格,剩余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如無人面試則取消該崗位)。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持身份證、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報考崗位要求的從業資格證書原件,以及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無法出具原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三)面試的實施
          面試工作在2011年11月初進行。其面試的具體實施規則(面試地點、時間、方法)將在資格復審時當面通知參加面試的考生。
          面試的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為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后續的考核程序。
          綜合成績為百分制,由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在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一)體檢
          體檢在省定點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由聘用單位組織考察小組,采取多種形式,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
          若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據綜合成績的崗位排名依次順延該崗位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參加體檢和考察(只順延一次)。
          體檢和考察工作于2011年11月底前完成。
          六、公示和聘用
          (一)確定擬聘用人員
          省檢察院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公示
          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按照管理權限在云南人才網站(www.ynhr.com)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
          聘用工作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聘用工作結束后,不再進行補錄。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之間簽署的用工合同,必須由本人在報到前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約定解除,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監督
          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省委組織部舉報受理電話:0871-12380
          省人民檢察院舉報受理電話:0871-4093211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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