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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云南省曲靖市統計局委托招聘人員實施方案(2)

          時間:2011-09-02 08:5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十、考核和體檢工作
          (一)考核
          1. 按照《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文件規定,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方法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2. 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專業知識成績+筆試加分)÷2.5〕×50%+〔面試成績〕×50%;沒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專業知識成績)÷2.5〕×50%+〔面試成績〕×50%。
          3.考核人選的確定:依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
          4.考核:由市統計局組織考核,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實際能力、工作實績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擬聘用資格。由于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可從該崗位報考人員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由市統計局進行公示。
          (二)體檢
          1.擬聘用人員由市統計局組織到縣級及其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生局《轉發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的通知》(曲市人〔2010〕26號)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臨時通知。
          2.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可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由曲靖市統計局進行公示。
          十一、公示和聘用工作
          (一)資格復審、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市統計局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曲靖市統計局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要求辦理聘用手續。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階段,因通過其他方式就業,放棄聘用資格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聘用手續辦理開始一周前,向市統計局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放棄錄(聘)用資格申請表》,否則將被視為違紀人員,取消擬聘用資格。由于報考人員放棄擬聘用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可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由曲靖市統計局進行公示。
          (四)聘用人員憑《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及《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登記表》,到用人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十二、公開招聘方案及計劃公告
          本招聘方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由市統計局在曲靖黨建網和曲靖市人事人才網上發布招聘公告,《招聘計劃》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進行公告。
          十三、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本局從事考試招聘、考核、體檢等組織工作的人員,凡有直系親屬報考的須申請回避。
          曲靖市統計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及市紀委第二紀工委全程監督。
          市紀委第二紀工委監督電話:0874-3128213
          舉報郵箱:dejg@sina.com
          曲靖市統計局舉報電話:0874-3122505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874-8967943
                                傳真:0874-896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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