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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寧波市司法局直屬公證處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4-27 11:2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寧波市天一公證處、寧波市鄞源公證處、寧波市明洲公證處、寧波市信達公證處系寧波市司法局直屬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定精神,經市人事局同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崗位、名額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學歷和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在招聘條件中規定的年齡和工作時間,截止時間按2011年4月30日計算。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時間為公告即日起至2011年5月6日16時結束,逾期不再受理報名;應聘者可從寧波司法行政網(www.nbsfj.gov.cn)下載并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2),于報名截止時間前發送電子郵件至nbzzb@nbsfj.gov.cn,郵件標題請注明“招聘報名表”,系統將自動回復郵件信息。每位報名者限報一個單位。聯系人:趙老師、葛老師,聯系電話:87296548。
          2、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在2011年5月12日9:00—11:30到寧波市司法局(環城北路東段647號)接受資格審查。
          參加資格審查需攜帶材料:報名表一式兩份(貼照片)、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獲獎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當場發放準考證。
          3、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現役軍人以及原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職工被辭退的人員不能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公務 員、事業編制人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3)報考人員應對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
          (二)考試
          1、筆試:筆試于2011年5月14日進行,筆試地點和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筆試卷面分為100分。
          2、面試: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員,如果出現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的成績相同,可并列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寧波司法行政網(www.nbsfj.gov.cn)上公布,同時在網上公布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考試總成績(筆試占40%、面試占60%)和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在寧波司法行政網上公布。
           (三)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數1:2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并列的,可以并列進入體檢),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視作放棄錄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放棄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均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者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確定考核對象。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進行考核。
          (五)公示、錄用
          考核結束后,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將名單在寧波人事編制網(www.nbrs.gov.cn)和寧波司法行政網(www.nbsfj.gov.cn)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報寧波市人事局辦理正式核準手續后,被錄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錄用手續。被錄用者按事業單位聘用制度規定實行試用期。
          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五、其他
          寧波市司法局設立招聘監督電話:87296563。
           
          寧波市司法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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