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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杭州市拱墅區部分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5-27 10:4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因區屬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人數91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報考條件及相關情況,詳見《2011年拱墅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見附件,以下簡稱《計劃表1》)、《2011年拱墅區部分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見附件,以下簡稱《計劃表2》)、詳見《2011年拱墅區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見附件,以下簡稱《計劃表3》)
              參加此次公開招聘的單位共計19家,其中部委辦局11家,街道    6家,國有企業2家。報名人數達到錄用指標4:1時開考,未達到,所招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本次招聘對象一般為:
          1、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杭州市區生源全
          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
              2、具有杭州市區常住戶口(以2011年5月31日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的歷屆高校畢業生。
          部分崗位對招聘對象放寬生源、戶籍限制或者另有要求的,以《計劃表1》、《計劃表2》、《計劃表3》備注欄的說明為準。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要求,能勝任崗位工作;
          6、報考人員除了具備以上條件外,不同職位還需符合各招聘崗位做出的具體規定(詳見《計劃表1》、《計劃表2》、《計劃表3》);
          7、有關學歷、學位要求,《計劃表1》、《計劃表2》、《計劃表3》“學歷學位”欄目只表示最低要求,即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要求具備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崗位。
          8、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應聘人員提供的學歷證書所載明的專業名稱一般應與之相同或相符。學歷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相近、相關專業的,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實際情況,并報人事局備案,按對同類情況報考人員一視同仁的原則進行審核。
          9、部分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單位正式從事與招聘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經歷。對工作經歷的認定,以雙方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及工作單位實際發放工資記錄為準。工作時間計算到2011年5月31日為止。

           


              10.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11、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12、謝絕在讀的普通高校學生報考(不含201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程序
          1、發布招聘公告;2、組織報名與資格初審;3、交費;4、審核并在準考證上加蓋有效公章;5、筆試;6、資格復審;7、面試;8、體檢;9、考察;10、公示;11、聘用。
          四、考試形式、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由區人事局組織實施,試題委托專業考試機構制作。
          1、筆試:筆試分為綜合基礎知識和材料作文。報考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的人員需加測相關專業知識。
          2、面試:面試由拱墅區人事局負責組織實施。按照筆試成績,根據錄用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參加筆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人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
          面試前,區人事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2011年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 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在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3、時間:筆試定在6月11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面試時間待筆試成績揭曉后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將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1:1確 定最高分的人員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放棄)或考察后不宜錄用(放棄)的,可在同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 總成績依次遞補。替補人員名單須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報拱墅區人事局備案。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選進行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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