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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財政廳直屬事業單位招聘人員信息

          時間:2011-05-24 11:09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財政廳直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參與此次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共4家。各單位簡要情況如下:
            浙江省財稅政策研究室系省財政廳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主要承擔財稅政策措施和財稅改革理論研究工作;
            浙江省財稅信息中心系省財政廳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主要承擔全省財政信息系統建設和計算機應用工作;
            浙江省農業綜合開發審核中心系省財政廳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與浙江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實行一體化運作,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主要承擔全省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考察評估、檢查、驗收,項目設計審定和技術咨詢等工作;
            浙江省注冊會計師服務中心系省財政廳直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主要承擔全省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日常管理、服務和監督工作。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4個崗位招聘6名人員。
            具體單位、崗位和招聘條件見《浙江省財政廳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見附件1)。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信息發布平臺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2、浙江省財政廳門戶網站(www.zjczt.gov.cn,“公示公告”欄目)。
            其中,浙江省財政廳門戶網站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將材料發至招聘單位的電子郵箱或直接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應同時于6月10日前將報名材料復印件傳真或郵寄到報名崗位所在招聘單位。各單位地址及聯系方式見第五節。
            3、報名所需材料:填寫完整的《浙江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見附件2);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留學歸國人員提供經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或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復印件1套。
            (三)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分頭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并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應聘者反饋審查結果。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將在指定網站匯總公布。
            各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人數1:5的比例;否則,將核減相應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考計劃。招聘計劃變動情況將在指定網站公布。
            (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辦法進行。省財稅信息中心網絡管理崗位另行增加上機操作測試。各環節考試滿分均為100分。省財稅信息中心網絡管理崗位總成績按筆試占30%、面試占30%、上機操作占40%的比例計算;其他崗位按筆試、面試各占50%成績的比例計算。
            1、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1年6月18日左右(具體時間、地點將在指定網站公布)。
            筆試內容包括相關崗位專業知識和寫作兩部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筆試后,在指定網站公布筆試結果,公布面試有關安排。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2、面試
            面試前一天,入圍面試人員應攜帶全部報名材料原件,前往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攜帶材料不足以證明其應聘資格,或報名材料不實者,不得參加面試,由招聘單位根據筆試成績安排遞補人員。
            面試主要考查綜合素質、分析判斷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
            3、上機操作
            入圍浙江省財稅信息中心網絡管理崗位的面試人員,全部參加上機測試。
            考試結束后,按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并在指定網站公布考試結果,同時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各崗位體檢、考核對象。
            (五)體檢與考核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并結合招聘條件要求進行。
            體檢和考核環節中如有不合格者,從入圍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遞補人員。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浙江省財政廳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或浙江省財政廳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3、對工作經歷的認定,以雙方簽訂的正式勞動(聘用)合同或類似證明資料為準,一般由招聘單位在對擬聘用人員考核時進行核實;必要時,招聘單位可要求應聘人員在應聘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畢業生應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否則招聘單位可不保留聘用資格。
            五、聯系方式
            1、浙江省財政廳人事處
            聯系電話:0571—87058409
            2、各招聘單位
            ⑴浙江省財稅政策研究室
            報名地址:杭州市文一路80號省委黨校文欣大廈省財政廳431室郵編:310012  
            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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