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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浙江杭州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教職工公告

          時間:2011-05-05 14:2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杭州市教育局所屬杭州高級中學等19家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教職工72名。依據《杭州市人事局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情況
          參加本次招聘的19家單位均為財政補助型事業單位,招聘錄用的人員列入財政補助事業編制。
          二、招聘崗位、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范圍和對象
          詳見《杭州市教育局所屬單位2011年5月份統一招考計劃》(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
          《計劃》中“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11屆畢業生,含尚未就業的2010屆畢業生),具體包括下列五類畢業生:(1)畢業研究生;(2)全國重點大學畢業生(高考第一批錄取);(3)普通高校省級優秀畢業生;(4)浙江省內普通高校校級優秀畢業生;(5)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區,下同)生源畢業生。
          《計劃》中“在職教師”指在職在編公辦教師或具有杭州市區戶口的在職教師。
          《計劃》中“社會人員”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具有杭州市區戶口和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目前不從事教師工作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2011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但非師范類本專科畢業生(全國重點大學畢業生除外)應聘文化課教師崗位的,必須在報名時出具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發放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單和適用的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語文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
          其他人員報考教師崗位必須具備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3.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歷;
          4.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到45周歲(1966年7月1日后出生);
          5.杭州城區以外在職教師應聘教師崗位的,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取得縣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優秀教師;(2)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3)夫妻分居;(4)隨軍調動。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見附件1)。
          3.報名方法:應聘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持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
          4.在職教師報名須事先征得原單位蓋章同意。
          5.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四、調整報名
          2011年5月14日報名結束后,16日在杭州教育城域網(www.hzedu.net)公布各個崗位的報名情況,應聘者可據此在5月17日進行調整報名或補報名,調整報名的要先向原報考單位申請退還報名材料再到新單位報名。
          經調整報名后,報考人數仍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原則上不開考或者酌情核減招考計劃,對個別緊缺崗位情況特殊的,經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批準后予以開考。2011年5月19日,在杭州教育城域網公布最新報名情況和取消開考的崗位。取消開考崗位的已報名人員可于2011年5月20日改報其他已確定開考的崗位。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與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科目一門,教師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及教材教法,其他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筆試時間為2011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為杭州市中策職業學校霞灣校區(杭州市拱墅區賣魚橋霞灣巷65號)。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面試方式、時間和地點屆時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以筆試和面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六、體檢與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費用自理。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經市教育局同意,可依次遞補。
          體檢、考核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杭州人事人才網、杭州教育城域網和招聘單位內部公示七天。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或報考教師崗位的2011屆普通高校師范類本專科畢業生未能在報到之前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或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教師崗位的2011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被聘用后兩年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潘先生聯系電話:(0571)87063751
           
          杭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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