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體育職業技術學院系省屬全日制高職院校,由浙江省體育局主管,接受浙江省教育廳指導,以競技體育專業為特色,以培養一流競技體育人才為主要任務。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12個崗位共23名人員。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招聘條件見下表: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和筆試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實施,其他環節工作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 (一)信息發布平臺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2、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 3、浙江省體育局網站(http://www.zjsports.gov.cn,“政務信息/通知公告欄目”); 4、浙江體育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 www.zjcs.net.cn,“通知公告”欄目)。 其中,浙江人事考試網為筆試相關信息發布平臺,浙江體育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為其他相關信息發布平臺。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5月11日9:00-5月18日16:00。應聘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時間:2011年5月12日-5月19日。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者可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復審。 3、網上繳費。時間:2011年5月13日9:00-5月20日16: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并經過繳費確認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相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并告知報名人員。 4、準考證打印。已繳費人員在2011年6月1日-6月3日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教學、財會、科研、醫務等崗位的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30%和70%;其余崗位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時間:2011年6月4日。 筆試科目:《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成績可在2011年6月21日后通過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 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數1:5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實際參加考試人數不足該比例的,參加筆試的全部人員入圍面試。 2、面試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具體地點及時間將在浙江體育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 www.zjcs.net.cn,“通知公告”欄目)發布,并同時電話通知有關人員。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求職動機、從業理念、表達、思維和分析判斷能力、崗位所需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等。教學、財會、科研、醫務等專業技術崗位以測試專業實踐能力為主。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面試結束次日,在指定網站公布面試結果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各崗位入圍體檢環節人數按1:1比例確定。 (三)體檢與考核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修訂后),由招聘單位統一安排進行,費用由受檢者自理。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并主要通過業務實習方式進行。由用人部門一般安排入圍人員進行為期2—4周的業務實習,對其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核。招聘單位根據綜合成績和考核情況進行評估,并確定擬聘用人員。 體檢和考核環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擬聘用人員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院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省體育局人事處或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3、招聘條件所指從業經歷應具有可供查證的勞動(聘用)合同或類似證明。 五、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杭州蕭山區高教園區浙江體育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郵編:311231) 聯系電話:0571—83871252(丁老師);83871573(韓老師)。 浙江體育職業技術學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