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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教職工公告

          時間:2011-05-06 15:2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所屬杭州市勝利小學等16家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教職工32名。依據杭州市人事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情況
          本次參加公開招聘的16家單位均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招聘錄用的人員列入財政補助事業編制。
          二、招聘崗位、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范圍和對象
          詳見《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1年5月份招聘計劃》(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
          《計劃》中“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11屆畢業生,含尚未就業的2010屆畢業生),具體包括下列五類畢業生:(1)畢業研究生;(2)全國重點大學畢業生(高考第一批錄取);(3)普通高校省級優秀畢業生;(4)浙江省內普通高校校級優秀畢業生;(5)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區,下同)生源畢業生。(6)浙江省內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本科畢業生。
          《計劃》中“在職教師”指在職在編公辦教師或具有杭州市區戶口的在職教師。
          《計劃》中“社會人員”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具有杭州市區戶口和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目前不從事教師工作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應聘教師崗位的,必須在報到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畢業研究生和全國重點大學的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應聘教師崗位的,必須在被錄用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不再繼續聘用。
          非 全國重點大學的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應聘文化課教師崗位的,必須在報名時出具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發放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單和普通話等級證書,被錄用后必須在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不再繼續聘用;應聘職教專業課教師崗位的,被錄用后必須在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不再繼續聘用。
          尚未就業的2010屆畢業生及其他人員報考教師崗位必須具備適用的教師資格證。
          應聘教師崗位要求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應聘語文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
          3.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歷;
          4.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到45周歲(1966年7月1日后出生);
          5.杭州市區以外的在職教師應聘教師崗位的,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取得縣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優秀教師;(2)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報名地點:杭州市天長小學(杭州市孝女路4號)
          聯系電話:(0571)87911991-8002
          3.報名方法:在規定的時間內持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到指定報名地點現場報名。
          4.在職教師報名須事先征得原單位蓋章同意。
          5.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符合報名條件的當場發給準考證。
          四、調整報名
          2011年5月14日報名結束后,5月16日在上城教育信息港(www.hzscjy.com)公布各個崗位的報名情況,應聘者可據此在2011年5月17日進行調整報名或補報名,調整報名的要先向原報考單位申請退還報名材料再到新單位報名。
          經調整報名后,報考人數仍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原則上不開考或者酌情核減招考計劃,對個別緊缺崗位情況特殊的,經區教育局和區人事局批準后予以開考。2011年5月19日,在上城教育信息港公布最新報名情況和取消開考的崗位。取消開考崗位的已報名人員可于2011年5月20日改報其他已確定開考的崗位。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與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45%、55%。
          1.筆試
          筆試科目一門,教師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及教材教法,其他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筆試時間為2011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杭州市惠興中學(杭州市惠興路11號)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和面試成績比例折算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等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與考核
          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考核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核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經區教育局和區人事局同意,可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體檢、考核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杭州教育城域網(www.hzedu.net)、杭州上城人才網(www.scrcw.com)、上城教育信息港(www.hzscjy.com)和招聘單位內部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擬聘用的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取得報考職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或發現有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87802200  87822590  87822585
            
          3.《報名表》      
           
          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
          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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