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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培訓中心招聘人員公告

          時間:2011-05-08 21:21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培訓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培訓中心是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的準公益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省發改系統公務員培訓的組織實施,是一個教學管理型的培訓機構。中心成立于1984年7月,核定編制數為20人,工作地位于杭州市區。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培訓策劃崗位2名人員,該崗位為專業技術崗位。
            招聘條件為: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年齡30周歲以下(1980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經濟類、管理類、文史類等相關專業;助理經濟師及以上任職資格;具有2年以上各級黨校、行政學院、黨政機關所屬公務員培訓機構以及經市(地)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認可承擔機關委托的公務員培訓任務的其他培訓機構(按中組發〔2008〕17號《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第五章第二十四條認定)相關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2、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
            3、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http://www.zjdpc.gov.cn/“政務公開/招錄信息專欄”)。
            其中,浙江人事考試網為筆試相關信息的發布平臺,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為其他相關信息的發布平臺。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5月11日9:00-5月18日16 :00。應聘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僅注冊不報職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時間:2011年5月12日-5月19日。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
            3、網上繳費及確認。時間:2011年5月13日9:00-5月20日16:00,通過網上初審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及報名確認。逾期不辦理繳費和確認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并經過繳費確認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4、準考證打印。已確認人員在2011年6 月1日-6月3日上網 (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時間:6 月4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申論》、《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成績可在2011年6月21日后通過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并在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公布。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圍面試。
            2、資格復審
            面試前一天,入圍面試人員應由本人前往招聘單位工作地點接受資格復審。所有面試人員須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以及證明其相關工作經歷的聘用(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各1套(復印件不退還)。證件或證明材料不全或與招聘條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不得參加面試,由招聘單位根據筆試成績安排人員遞補。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需工作經驗、專業知識、溝通協調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考試結束后,按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結果和入圍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
            (四)體檢及考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由招聘單位統一安排進行,費用由受檢者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體檢和考核環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省發改委人事處或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3、招聘條件所指從業經歷計算到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并應具有可供查證的聘用(勞動)合同或類似證明。
            4、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資格。
            五、聯系方式
            單位地址:杭州市學院路60號(郵編:310012)
            聯系電話:0571-81950759(劉興牛)
            監督電話:0571-87056770(省發改委人事處)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培訓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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