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里收集2011年最新的招聘信息

          2011年淳安縣招考聘用農村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時間:2011-05-09 10:1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加強農村中小學師資力量,改善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根據《關于印發〈淳安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用實施辦法〉的通知》(淳政[2003]64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農村初中、小學、幼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
          初中教師職位15名,其中:語文3、數學2、科學(物理、化學、生物)3、社會(政治、歷史、地理)2、音樂1、體育1、美術2、計算機1;
          小學教師職位30名,其中:語文5、數學4、英語4、科學(生物、物理、化學)3、音樂4、體育4名、美術3、計算機3;
          幼兒教師職位30名。
          二、招考對象
          1.淳安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擬錄用人員須將戶口遷入淳安。
          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淳安縣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1年5月15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三、招考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身體健康,學業成績良好,品行端正,組織能力較強,遵紀守法,具有為民服務精神。
          3.年齡要求: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學歷要求:
          1)報考幼兒教師:報考人員須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畢業學歷并取得學前教育和小學教師資格證書。
          2)報考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須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畢業學歷并取得報考學科相應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3)報考初中教師:報考人員須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畢業學歷并取得報考學科相應的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學歷證書須在2011年5月15日前取得。201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能提供者,不予以聘用。
          5.專業要求:除幼兒園教師以外,報考小學、初中教師職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按所學專業報考對應或接近學科,社會人員按所持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對應學科。
          6.教師資格證書要求: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證書須在2011年6月15日之前取得;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必須在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上述人員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2011年5月14—15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2∶00--5∶00),在淳安電大教師進修學院遠程教育樓三樓多媒體教室1(千島湖鎮四馬巷1號)。
          2.報名辦法:
          1)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符合報考條件的對象按要求現場填寫好《2011年淳安縣公開招聘農村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
          2)報名人員確有特殊原因無法親自報名時,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須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外,還要攜帶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3倍人數的,按1∶3比例核減招考計劃人數;小學體育、音樂、美術職位按1∶2比例核減招考計劃人數。
          3.報名時須提供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出證明、學生證、就業推薦表、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2)社會人員請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出證明、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生學籍檔案(或檔案保管單位證明)等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企業在職人員須在錄用前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證明。
          4.符合條件的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60元。報名資格審核由縣教育局和縣人事局共同負責。
          (二)筆試
          參加杭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命題的考試,內容為職位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
          為保證招聘質量,筆試后根據各學科試卷難度系數分別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招聘資格。
          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同學科招聘職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教學技能考核)人員。上線人數不到招聘職位1∶3的,按上線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筆試時間為5月29日上午9∶00—11∶00。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為5月28日(上午8∶00—11∶00至下午2∶00--5∶00),地點在縣教育局人事科(聯系電話:64812695、64827328),逾期不予辦理。
          (三)面試
          6月4日進行面試(教學技能考核)。面試內容為教學設計、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文化水平、板書、普通話、舉止儀表等方面,滿分為100分。
          面試成績不到60分的,為不合格,取消招聘資格。
          (四)體檢、考察
          面試以后,按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折合成綜合成績(小數點后保留兩位),若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以同學科招考職位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的標準、程序、方法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浙教人[2001]407號附件三)以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浙教辦師[2010]30號)規定執行,體檢費自理。考察的標準、程序和方法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體檢、考察有不合格或體檢前確認不參加體檢的,可以在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體檢時間:6月6日;考察時間:6月7日至15日。
          (五)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淳安千島湖”政府門戶網和淳安人才網、淳安教育信息網公示7天。
          (六)聘用
          公 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如遇同時被縣教育局和本縣其他單位錄用的情況,應優先服從教育局的錄用。
          批準聘用的人員,6月15日按程序與縣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由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缺編缺科的情況統一調配,8月28日前與學校簽訂《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合同書》。簽約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錄用學校上班,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整個招考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縣人事局對整個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本公告由縣教育局、縣人事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64812695、64813424。
          有關招聘的詳細信息和考試成績可查閱“中國淳安千島湖”政府門戶網(www.qdh.gov.cn)、淳安人才網(www.qdhrc.com)和淳安教育信息網(www.qdhedu.net
           
           
          淳 安縣 人 事 局           淳安 縣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分隔線----------------------------
          中国亚洲呦女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