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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教職工公告

          時間:2011-05-11 01:35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所屬文暉中學等30家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教職工64名,依據《杭州市人事局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情況
          本次參加公開招聘的30家單位均為教育局直屬全民事業單位,招聘錄用的人員列入財政補助事業編制。
          二、招聘崗位、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范圍和對象
          招聘崗位:詳見《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1年5月份統一招考計劃》(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
          招聘范圍和對象 1.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11屆畢業生,含尚未就業的2010屆畢業生)。具體包括下列六類畢業生:(1)畢業研究生;(2)全國重點大學畢業生;(3)普通高校省級優秀畢業生;(4)浙江省內普通高校校級優秀畢業生;(5)杭州城區生源畢業生(不含蕭山、余杭,下同);(6)浙江省內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本科畢業生。
          2.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3.具有杭州城區戶口(不含蕭山、余杭,下同)的在職教師。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2011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但非師范類本專科畢業生(全國重點大學畢業生除外)應聘文化課教師崗位的,必須在報名時出具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發放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單和適用的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語文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
          其他人員報考教師崗位必須具備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3.在職在編公辦教師應聘教師崗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取得縣級及以上優秀教師、教壇新秀等綜合性榮譽;(2)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3)夫妻分居;(4)隨軍調動。
          4.具有杭州城區戶口的在職教師應聘教師崗位的,須現仍在杭州城區范圍內(不含蕭山、余杭,下同)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開辦的中小學、幼兒園任教并在現學校已連續任教滿1年及以上,以簽有正式勞動合同及現學校繳納的養老保險為依據(需提供按月繳費明細單)。幼兒園教師須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須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中學教師須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以上人員均須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
          5.身體健康,中級及以下職稱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級職稱年齡女40周歲及以下(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45周歲及以下(196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技術職稱及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13日至5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2011年5月13日在拱墅區青少年宮一樓教室(賣魚橋湖墅新村42幢),2011年5月14日在賣魚橋小學(湖墅新村16號)。
           公交車151路、95路、155路、1路、813路、333路、85路、516路、188路、555路可達。
          3.報名方法:在規定的時間內由本人持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到報名點現場報名。
          4.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報名須事先征得原單位同意蓋章(杭州范圍內各區、縣市還需教育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具有杭州城區戶口的在職教師報名須事先征得原單位同意蓋章。
          5.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2011年
          5月27日到招聘學校領取準考證。
          四、調整報名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與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1.筆試
          筆試科目一門,教師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及教材教法,其他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筆試時間為2011年5月29日上午9:00至11:0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2011年6月3日公布在拱墅人才網和拱墅教育網。未入圍者不再通知本人。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取消錄用資格。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60%合成總成績,所有成績都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總成績高的排列在前。如按上述辦法仍出現并列時,以課堂教學或試講、說課分高的排列在前。
          3.在本次公開招聘結束之后,2011年9月1日之前,如果學校(幼兒園)出現新的缺額人員急需補員的,經市教育局、區人事局、區教育局批準,可從這次公開招聘進入同類專業面試人員中,根據“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和規范的程序,采用直接面試(說課或試講)的方式擇優錄用。具體方案另行公告。
          六、體檢與考核
          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體檢的或在規定時間內指定醫院沒有給出體檢結論的視作體檢不合格。在規定時間內無法提供相關考核材料的視作考核不合格。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杭州教育城域網、拱墅教育網、拱墅人才網(http://www.gsrc.com.cn)公示七天。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或報考教師崗位的2011屆普通高校師范類本專科畢業生未能在報到之前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或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2011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被聘用后兩年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梁老師   聯系電話:88259974 
           
           
           
           
          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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