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交通技師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浙江交通技師學院創建于1974年8月,是以培養交通類、機電類高技能人才為主的國家重點職業院校,直屬于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學院位于金華市,占地330畝,在校生5700人左右,是“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基地”、“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全國交通中等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建設學校”。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13名教師。
具體招聘人數及相關招聘條件詳見《浙江交通技師學院2011年招聘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2、浙江交通網(http://www.zjt.gov.cn/)
3、浙江交通技師學院網站(http://www.zttc.cn,“人才招聘”欄目)。
其中,浙江交通技師學院網站為發布人才招聘其他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招聘實施時間自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招滿為止。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少7個工作日后,由學院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組織考試(試教和面試)。
1、報名。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可將個人應聘材料通過發送電子郵件3802096@qq.com(郵件主題請注明應聘xx崗位)或信函到學院人事處,具體聯系方式附后。
2、應聘需提供的材料:
1)填寫完整的《浙江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見附件2),明確所應聘的崗位; (2)最高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等證書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
(4)近三年內代表性論文著作、科研經歷、獲獎及被SCI、EI、SSCI收錄和引用證明文件或復印件。
3、資格審查。學院根據招聘條件結合應聘者提交的全部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應聘者告知審查結果。
汽車專業教師①和機電專業教師①崗位組織考試人數不受最低開考比例限制。其它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并告知報名人員。
(三)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和相關安排在指定網站另行通知。
考試包括試講和面試兩個環節,每個環節滿分均為100分,并各占總成績的50%。
1、試講
參加試講時,應聘人員應攜帶所提交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確認。應聘人員所提供的證件不全或證件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
試講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技能和課堂教學組織能力。
試講結束后,按照試教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查儀態儀容、語言表達能力和思維應變能力。
全部考試結束后,按確定的比例折算總成績,并從高到低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人選。總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四)體檢與考核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并按有關規定由學院統一安排進行,費用由受檢者自理。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核著重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以及應聘資格所要求的從業工作經歷情況等。
體檢和考核環節中如有不合格者,可在入圍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擬聘人員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浙江交通技師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院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或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應聘者如系留學回國人員,應聘時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至少必須保證在公示擬聘用人員前,提供該項證明材料,否則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3、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或在職人員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資格。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浙江省金華市望府街1158號,浙江交通技師學院人事處
郵編:321015聯系人:吳老師、柳老師
咨詢電話:0579-82173807
學校網址:http://www.zttc.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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