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6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對象、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等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具有遂昌縣戶籍(含:遂昌戶籍、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以2011年5月2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的人員(少數崗位招聘范圍、對象采取限制或放寬的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2、現服務遂昌的大學生自愿者,戶籍不限;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含2011年畢業的應屆生),戶籍不限,工作經歷不限;
4、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報考,本縣的需錄用后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5年以上;
5、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心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在1976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其中報考衛生系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本縣基層工作滿5年的,年齡放寬到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和專業等其他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
三、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5月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遂昌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縣妙高鎮北街206號)。
應 屆畢業生報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籍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報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 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職人員報名需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提供招聘崗位有要求的工作經歷書面證明。報名時需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張,報名考試費80元。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于6月1日憑繳納報名考試費發票或憑考生本人身份證,到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四樓公務員管理科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管理類崗位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二門;專業類崗位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二門。各科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2011年6月4日。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三)面試
筆試后,按下列方法計算考生筆試成績:管理類崗位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50%+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50%,專業類崗位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40%+ 專業科目成績×60%,然后由縣組織人事部門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開考比例為1∶2的崗位如不足1:3的按1∶2,其中招聘計劃數6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崗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實施3天前,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四)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面試成績÷2(總成績保留四位小數點)。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考察工作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五)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遂昌縣最低服務期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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