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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寧波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公告

          時間:2011-05-20 11:11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農村就業,不斷加強農村基層干部隊伍建設,為我市新農村建設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下達2011年大學生“村官”選聘名額的通知》(浙組通〔2011〕21號),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工作的實施意見》(甬黨辦〔2006〕41號)精神和全省統一部署,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2011年全市公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2011年全市公開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367名,其中:余姚70名、慈溪68名、奉化55名、寧海29名、象山59名、鄞州69名、江北2名、鎮海7名、東錢湖旅游度假區8名。上述選聘計劃中中共黨員(包括預備黨員)的比例要分別達到各選聘地計劃數的80%以上。具體選聘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各選聘地公告。
          二、選聘對象和條件
          (一)選聘對象
          選聘對象為選聘縣(市)區當地生源或常住戶口(以2011年5月1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包括2011年應屆畢業生,不含在讀研究生)。其中,海曙區、江東區、北侖區、寧波高新區、大榭開發區生源或常住戶口人員,可跨區報考江北區、鎮海區、鄞州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
          (二)選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較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2、有志于農村工作,事業心責任感較強,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勇于創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4、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5、選聘單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各選聘地公告);
          6、中小學教師和委培生報考須征得所在學校和委培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前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選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本次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網上報名
          1、注冊報名。時間:2011年5月18日12時--5月21日17時。報考人員在寧波考試網(www.nbks.net)“2011年寧波市公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報名系統”注冊并選擇職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選聘機關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各選聘地于2011年5月20日、22日在指定網站分別公布截止2011年5月19日、5月21日17時各職位報名情況。
          2、資格初審。時間:2011年5月21日17時--5月23日17時。各選聘地組織人事部門對報考人員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同時對省級優秀畢業生進行資格確認,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
          3、查詢并再次報名。時間:2011年5月23日17時—5月24日17時。已報名人員可在寧波考試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已報考人員因計劃取消應在5月25日17時前改報其他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
          4、下載準考證。時間:2011年6月1日9時--4日17時。已報名人員登錄寧波考試網“準考證下載”欄目,輸入本人身份證號,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和考試須知。
          (二)筆試
          時間:6月5日(周日)上午9:00-12:00。考場設在各選聘地,具體地點見準考證。筆試由省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一張試卷),滿分100分。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筆試。6月15日考生可在寧波考試網“成績查詢”欄目查詢本人成績。
          2011年應屆省級優秀畢業生(包括外省區市高校應屆省級優秀畢業生)實行筆試加分,在總分100分基礎上加15分。
          (三)資格復審
          筆試后,由各選聘地根據筆試成績,劃定當地統一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在上線人員中,按選聘指標1:3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在本地網站(各地指定網站詳見附件)上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筆試成績等信息,同時公布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時間、地點。
          面試前,各選聘地組織人事部門在規定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黨費證或黨組織證明、學歷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省級優秀畢業生需攜帶省級優秀畢業生榮譽證書或學校證明),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張等報考職位條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面試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四)面試
          面試由市統一命題,各選聘地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全市統一定于6月25日(周六)一天,上午8:30開始,下午13:00開始。考生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結束后,對面試合格者按筆試成績乘50%,加上面試成績乘以50%合成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五)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各選聘地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計劃1:1.2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有小數點的進一取整),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六)體檢
          體檢由選聘地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國家、省、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及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果分別由各選聘地組織人事部門在各自指定網站上公布。
          (七)考察
          由選聘地組織人事部門參照省、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有關規定制定考察辦法,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結論為不合格淘汰。
          (八)公示、聘用
          考察結束后,由選聘地組織人事部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分別在各自指定網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選聘地組織人事部門發放聘用通知書。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遞補
          1、在資格復審2天前書面確認放棄資格復審的,在當地劃定的統一筆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遞補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
          2、因體檢、考察對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選聘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書面提出放棄選聘資格,造成擬選聘人員數不足選聘計劃的,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3、遞補人員名單由各選聘地組織人事部門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四、注意事項
          (一)有關選聘政策,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查詢有關電話和網站。網絡技術方面的問題請查詢寧波考試網。
          (二)報考人員必須在注冊報名期間內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職位為準。
          (三)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四)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取消報考資格,且3年內不得再次報考。
          (五)報考人數不足選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招考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職位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改報。核減或取消的招考計劃在各選聘地指定網站予以公布。
          (六)全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大學生“村官”選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大學生“村官”選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我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七)聘用人員報到后,由鄉鎮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2011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報考職位所要求學歷證書,不予聘用。弄虛作假或不服從統一安排,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至多續聘一次,聘期不超過3年。第二個聘用期滿后,愿意繼續留村工作且當地需要的,可由所在村自行聘用并簽訂聘用合同,不再納入大學生“村官”管理。聘用以后的有關管理政策和待遇,參見選聘地相關規定。
          (八)本次選聘工作咨詢電話:市委組織部0574-87182896,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4-87186204。監督電話:0574-87182825。各選聘地網站及咨詢電話見附件。
           
          附件:各選聘地網站及咨詢電話
           
           
          中共寧波市委組織部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各選聘地網站及咨詢電話
          余姚市:余姚人才網(www.yyrc.com)62712807;62730262
          慈溪市:慈溪人才網(www.cxhr.com)63938221;63981322
          奉化市:奉化人事人才網(www.fhhr.com.cn)88588318;88588309
          寧海縣:寧海人事編制網(www.nhrs.gov.cn)65212136;65562063
          象山縣:象山人才網(www.nbxsrc.com)65796632;65714563
          鄞州區:鄞州人事編制網(www.nbyzrs.gov.cn)87525419;87525121
          江北區:寧波經貿人才市場(www.nbjmrc.com)87668183;87668131
          鎮海區:寧波市鎮海區人事局人事人才網(www.zhrsrc.gov.cn)86290194;86292210
          東錢湖旅游度假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管委會門戶網站(www.dqlake.gov.cn)8836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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