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2名中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共2人) 高中歷史教師:1人 初中語文教師:1人 二、招聘對象 (一)高中歷史教師報考條件: 1、區域要求:不限; 2、年齡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中學一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和高中歷史教師資格證書。 (二)初中語文教師報考條件: 1、區域要求:不限; 2、年齡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中學一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和初中語文教師資格證書。 三、報名辦法 1、報名形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1年6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6月27日下午5:00); 3、報名地點:縣教育局政工科306室; 4、報名要求: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 四、招聘錄用程序和辦法 1、報名資格核查。經核查,凡不符報名條件者取消報名資格。 2、考試。直接采取上課的方式。考試滿分100分,人員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考試成績60分以下的不予錄用。 3、體檢。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指標1:1的比例組織第一輪體檢。若第一輪體檢有不合格者,則依次替補組織第二輪體檢,依次類推。體檢標準參照“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程序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4、考察。參照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5、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象山教育信息網(http://www.xsedu.net.cn)和象山人才網(www.nbxsrc.com)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 6、錄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照政策規定,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7、未盡事宜,參照《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甬教人〔2008〕12號)文件精神執行。 咨詢電話:0574-65732890 象山縣教育局
象山縣人事局
2011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