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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波市計量測試研究院2011年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6-28 10:39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寧波市計量測試研究院系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進行量值傳遞,執行強制檢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檢定、校準和檢測工作。現因工作需要,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甬政發[2007]109號)文件精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好的政治思想素質。

           

           

            (二)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知識及業務能力。

           

           

            (三)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四)身體健康,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崗位
          招聘
          人數
          學歷學位
          要求
          招聘條件
          計量儀器檢定
          1
          全日制本科生、學士學位
          1、年齡35周歲以下(公告發布之日止);
          2、機械或電子工程;
          3、寧波戶籍;
          4、相關工作經歷滿5年,有計量檢定資格證書。
          計量儀器檢定
          1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碩士學位
          1、年齡30周歲以下(公告之日發布止);
          2、機械、電子或化學工程;
          3、寧波戶籍;
          4、相關工作經歷滿1年,有計量檢定資格證書。
          科研開發
          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年齡30周歲以下(公告發布之日止);
          2、機械或電子工程;
          3、浙江戶籍。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6日~7月30日。
            報考人員需提供下列材料:
            1)《寧波市計量測試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
            2)近三年拍攝的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二張、身份證、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和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
            3)工作業績(附著作、論文、獲獎成果等清單)。
            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報名地址:寧波市江東區王隘路28號本院行政事務部
            郵編:315041
            聯系人:呂女士、黃先生
            聯系電話:0574-87835075
            2、資格初審時間:2011年8月4日~8月8日。
            主管部門及組織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如招聘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3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公共知識、計量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面試(口頭表達能力、專業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采用100分制,閉卷。考試時間、地點詳見網上公告(寧波計量網),考生持身份證參加考試;
            2、面試:采用100分制。根據筆試成績,各招聘崗位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對象(如崗位面試人員比例不足1:3,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確定的面試對象中如有不能參加面試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面試當天帶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戶口本等材料到面試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面試時間、地點另見網上公告(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寧波計量網)。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淘汰。
            3、考試總成績為筆試(60%)成績和面試(40%)成績的總和。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如總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高者)。體檢執行《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在合格人員中,經集體研究后,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六)公示與聘用
            五、其他說明
            (一)戶籍以公告發布之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工作年限統一計算到公告發布之日。
            (三)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四)未盡事項按《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執行。
            (五)監督電話:0574-87841720。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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