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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事業單位2011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時間:2011-07-01 10:58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滿足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 號)規定,2011年下半年椒江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按單位按職位進行招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1年下半年椒江區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81名(其中衛生系統招聘143名)。具體的招聘職位計劃數、專業和有關要求詳見《2011年下半年椒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已經畢業(包括2011年應屆畢業)并取得所需學歷的各類人員。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和其他條件(詳見職位一覽表);
          6.戶籍以本公告發布的前一日為準。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2011年9月30日。
          7、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年齡:25周歲是指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8周歲是指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歲是指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是指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歲是指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在讀研究生不允許報考。椒江區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得報考單位經費形式(來源)相同的職位。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此次公開招聘的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報考人員資格條件的審查工作,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指導與監督工作。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14日至15日(星期四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椒江區青少年宮(青年路406號)。 
          3.要 求: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電腦上真實、完整、準確地填寫《報名表》并打印,貼好近期拍攝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彩照,并在《報名表》的誠信聲明欄簽名。報名時,持《報名表》(報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寫)、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等報名資格條件所需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01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原籍戶口簿、畢業證書或就業協議書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同一底版的一寸照片2張參加報名。考務費每門40元。
          四、考試與體檢
          招聘職位計劃數與該職位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招聘職位10個及以上的計劃數與該職位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否則該職位不開考或按該職位的原開考比例相應縮減招聘職位計劃數。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結構化面試由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職業學校的備課與模擬上課和技能測試具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詳見職位一覽表,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擬定于2011年8月6日至7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為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領取地點為椒江區青少年宮(青年路406號)。
          文化館創編人員職位的筆試、面試,職業學校的備課與模擬上課和技能測試另行組織,具體事項在臺州中心人才網上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于考試后15天左右在臺州中心人才網上公布。
          (二)面試(含技能測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數的1∶3比例(需技能測試的職位,按招聘職位計劃數的1∶4比例進入技能測試或備課與模擬上課;文化館創編人員職位的按1∶5比例;招聘職位數為5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10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尾數部分四舍五入)進入面試。如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不足比例的按實數進入。面試3天前,若具有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則在該職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補,進入面試。
          結構化面試、技能測試和備課與模擬上課,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均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試結束后,按考生各項成績乘以權重之和合成為總成績。各項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出現考試總分相同的情況,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體檢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沒有行業標準的統一按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五、考察與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招聘職位計劃數的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時需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查,并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等進行考察。資格條件復查的結果須與原報名時的情況相符。
          對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臺州中心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并影響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若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按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擬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若是農業戶口的,報到前必須辦妥戶口農轉非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2011年應屆畢業生在2011年9月30日前未取得規定學歷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職校教師和實習指導師的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且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的,給予解聘。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但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延長試用期1年,延長試用期后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或考核不合格的,給予解聘。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椒江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六、注意事項
          1、戶籍以本公告發布的前一日為準(2011年應屆畢業生的戶籍可以生源地為準)。請報考人員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2、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早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3、某職位因報考人數不足而取消招考計劃的,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重新報名。
          4、臺州中心人才網(www.tzzxrc.com)為本次考試信息的指定發布媒體。
          5、聯系科室和電話:人才流動開發科 0576-88830559。
          附件:
           
           
          臺州市椒江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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