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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新昌縣事業單位2011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7-05 07:36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為滿足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新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大中 專畢業生辦法》等有關規定,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將組織實施2011年下半年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1年下半年部分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2名,其中教體系統10名、衛生系統65名、其他單位17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可于2011年7月1日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新昌黨建網(http://www.xcdj.cn)
                  浙江新昌人才網(http://www.xcrc.net)
                  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部分崗位詳見招聘計劃中的“有關說明”)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改報名。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招聘范圍和對象:(1)2011年新昌戶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新昌縣常住戶口(以2011年7月9日戶口所在地為準)的社會人員。
                  (2)緊缺急需專業允許縣外考生報考的崗位(專業),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中的“有關說明”欄。
                  (3)碩士以上畢業研究生戶籍不限。
                  (4)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通過網絡教育、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專業)資格條件的可以按社會人員報考。
                  招聘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國家認可的學歷;年齡要求除衛生系統鄉鎮、街道衛生院臨床4崗位為18周歲至 40周歲(1993年7月9日—1970年7月9日)外,其他崗位為18周歲至35周歲(1993年7月9日-1975年7月9日);身體健康;且符合招 聘單位規定的招聘崗位(專業)所需的資格條件。
                  三、報名時間、地點、資料
                  報名時間:2011年7月9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報名地點:新昌縣人才市場(新昌賓館前廳二樓)。
                  報名資料:2011年應屆畢業生須隨帶學歷證書或[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 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 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須隨帶一寸免冠近照四張。
                  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初審結束后,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公示。
                  四、筆試、面試、體檢
                  1、筆試: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每個科目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1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綜合基礎知識》
                  下午:13:00-15:00 專業知識筆試(衛生系統醫務人員、縣人才資源開發中心宣傳工作人員)
                  其中《綜合基礎知識》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參考用書為2010-2011年版《浙江省人事考試參考用書》和2010年以來的國際、國內重大時事等內容。
                  專業知識筆試范圍具體由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公布。
                  筆試后,根據各招聘崗位(專業)計劃數按筆試總成績(衛生系統醫務人員和縣人才資源開發中心宣傳工作人員崗位綜合基礎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其 他崗位綜合基礎知識)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10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比例),面試對象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 消招聘計劃。
                  2、面試: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3、體檢:面試結束后,除衛生系統醫務人員和縣人才資源開發中心宣傳工作人員崗位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總成績外,其他崗位按筆試總成 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 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則按總成績依次替補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國家人社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 作手冊(試行)》執行。教體、衛生系統的體檢具體由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其他系統的體檢由縣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實施,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4、考察: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如考察不合格,在辦理聘用審批前,則按總成績依次替補體檢、考察,考察由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在招聘過程中,如出現單位和個人有關信息、提供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等違反招聘政策規定的情況,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處理。
                  五、聘用辦法
                  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不同崗位聘用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向社會公示。
                  公示結束后,辦理報到聘用手續,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縣委組織部86023327  縣人力社保局86042406
                   201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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