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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三門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關于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時間:2011-07-13 07:01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浙江省三門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關于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滿足我縣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受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委托,根據《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規定和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上報的用人計劃,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組織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50名。具體的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條件,詳見附表《2011年三門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1、三門戶籍(以報名截止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大專院校畢業生(包括2011年應屆畢業生);
          2、三門生源(指原三門戶籍就讀大專院校時遷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包括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年齡在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至報名截止日(2011年7月19日,下同,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并符合《計劃表》中招聘職位所列各項要求和條件。
          部分職位對生源、戶籍、年齡另有要求的,以《計劃表》所列為準。
           
          三、報名、確認程序
          采用網絡報名和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報名、確認。
          1、報名
          時間:2011年7月16日8時-2011年7月19日24時。
          報考人員根據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按網絡報名系統的流程,真實并完整、準確地填寫個人信息,同時選擇相應的職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報名。每個應聘人員限報一個職位。
          在此期間不作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7月18日、7月20日在網絡報名系統上分別公布截止7月17日、19日各職位的報名人數。
          2、資格初審
          時間:2011年7月20日8時-7月22日17時。
          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未通過初審的,說明原因。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2011年7月22日18時—7月23日24時,已報名人員登錄網絡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已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初審的可在2011年7月23日24時前再次填報并接受資格初審,再次填報人員的資格初審時間為2011年7月25日8時—7月26日17時。查詢再次報名資格初審結果時間為2011年7月26日18時—7月27日17時。再次報名后資格初審未通過的不再接受報名。
          4、繳費確認
          時間:2011年7月27日19時-7月29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系統,按每門人民幣40元(本次2門共80元)考務費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相應核減該職位招聘計劃人數(其中擬招聘計劃人數為1名的,則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報在該職位的報考人員,可改報相應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招聘計劃調整后的實際職位招聘計劃人數情況將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1年8月5日9時-8月12日17時。
          已繳費確認的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網絡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和面試工作由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報考海洋漁業執法大隊兩個職位的不考《申論》),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分別以各科成績的50%計入筆試成績(報考海洋漁業執法大隊兩個職位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的100%計入筆試成績)。
          2、筆試時間:2011年8月13日上午考《申論》、下午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本人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成績在筆試后15天左右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形式,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實際職位招聘計劃人數的1:2比例參加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三)面試前的資格確認
          面試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進入結構化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確認。
          具體辦法: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根據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提供相應的戶口簿(以2011年7月1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三門生源的考生須提供原籍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學校核發的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面向大學生選聘到三門農村任職(大學生村官)到2011年7月19日滿2年以上且曾獲年度考核優秀等次者職位的,須提供縣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
          應聘人員所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個人網上注冊報名的內容不相符者,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面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確認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前資格確認期間出現合格人數達不到實際職位招聘計劃人數相應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分數相同的一起遞補),若最終遞補后資格確認的合格人數仍達不到實際職位招聘計劃人數相應比例的,按資格確認合格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資格確認結束后有放棄面試的不予遞補。
          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條件審查工作的指導與監督。
          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將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五、總成績的合成
          報考海洋漁業執法大隊兩個職位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結構化面試成績×50%,報考其他職位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結構化面試成績×40%;總成績按百分制計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至2011年7月19日,高校畢業生選聘到三門農村、社區任職(即大學生“村官”)滿2年的報考人員,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的,經本人申請并核實,筆試成績在筆試原始卷面成績按比例折算前加5分。如某“村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卷面分為x分、《申論》卷面分為y分,則該“村官”的筆試成績=(x+y+5)50%分。
          報考面向大學生選聘到三門農村任職(大學生村官)到2011年7月19日滿2年以上且曾獲年度考核優秀等次者職位的不實行上述加分。
           
          六、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所報職位實際招聘計劃人數以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優先(下同)。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國家有行業規定體檢標準的,從其標準。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所報職位實際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考察中經查實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第十二條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三門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按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制進行管理;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2011年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考試、體檢、考察或聘用資格:
          1、在各級公務員考錄過程中被公務員主管機關認定為因作弊等行為被取消考試資格,至現場資格復審確認截止時間仍處在限考期內的;
          2、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
          3、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4、在考試、體檢過程中發現冒名頂替或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5、惡意注冊、報名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
           
          十、注意事項
          1、三門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招聘過程進入體檢程序后,不論何種原因(包括各種不合格或放棄)造成招聘職位應聘人員空缺的,一律不予遞補。
          3、每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4、招聘職位有專業要求的,報考人員提供的學歷證書所載明的專業名稱應與之相同。
          5、本次事業單位招聘按《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實行回避制度。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也不得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截至2011年7月19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7、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時,根據臺政辦發〔2008〕82號文件規定,原戶籍在農村的須辦理戶籍遷移手續。
          8、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十一、本公告由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3361711
           
           
          三門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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