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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2011招聘信息

          時間:2011-07-14 06:09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位于東海之濱的寧波市高教園區。寧波,毗鄰上海杭州,是我國首批沿海對外開放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之一,也是全國歷史文化名城、國家園林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優秀旅游城市、國家環保模范城市、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國大陸宜居城市和全國文明城市。
              學院創辦于2001年6月,占地1200畝,是經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由寧波市人民政府投資建設,浙江大學負責辦學與管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院已初步形成理、工、文、法、經、管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設有8個分院34個本科專業,現有省級重點專業1個,市級重點學科4個、重點專業(群)5個、重點實驗室3個,共建省級重大技術創新服務平臺1個,并建立了寧波市生物醫藥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浙江大學寧波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基地等。目前,學院面向全國12個省(區)招生,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1萬余人。
              因工作需要,學院決定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招聘將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2個崗位共3名人員。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條件要求如下:

          招聘崗位

          學歷

          人數

          專業

          年齡要求

          崗位要求

          學生思想政治工作輔導員1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1

          專業

          不限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中共正式黨員,熱愛學生工作,有奉獻精神。

          2.有較強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3.本科或研究生期間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或有相關學生工作從業經歷,工作業績突出者優先。

          4.前置學歷需全日制本科。

          5.有經濟管理類相關專業背景者優先(成績相同時,該類專業考生優先錄用)。

          學生思想政治工作輔導員2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2

          專業

          不限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中共正式黨員,熱愛學生工作,有奉獻精神。

          2.有較強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3.本科或研究生期間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或有相關學生工作從業經歷,工作業績突出者優先。

          4.前置學歷需全日制本科。

          5.有工科類相關專業背景者優先(成績相同時,該類專業考生優先錄用)。


              二、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和筆試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實施,其他環節工作由我院自行組織。
              (一)信息發布平臺
              1、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
              2、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網(http://www.nit.net.cn)。
              其中,浙江人事考試網為筆試相關信息發布平臺,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網站為其他相關信息發布平臺。
              (二)報名方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7月20日9:00-7月27日16:00。應聘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職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時間:2011年7月21日-7月28日。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
              3、網上繳費及確認。時間:2011年7月21日9:00-7月29日24:00,通過網上初審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及報名確認。逾期不辦理繳費和確認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4、準考證打印。已確認人員在2011年8月10日-8月12日上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5、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12倍,不到規定比例的,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并告知報名人員。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時間:8月13日。(具體地點及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面試
              筆試結束后,各崗位按男、女從高分到低分與招聘崗位人數各1:4比例(合計總1:8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1)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具體地點及時間將于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網(http://www.nit.net.cn)發布,并同時電話或短信通知有關人員。
              (2)面試時,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一份,個人簡歷等,缺少上述證件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社會人員須在面試前按照招考崗位要求攜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個人簡歷等參加資格復審,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相關工作期間的工作證明。缺少上述證件和證明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
              (四)體檢與考核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面試綜合排名情況,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考核工作由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修訂后),由招聘單位統一安排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核著重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以及應聘資格所要求的從業素質及技能等。
              (五)擬聘用人員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由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按規定程序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如擬錄用人員自動放棄錄用資格,則由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從報考該崗位或相近崗位面試、體檢合格者中依次增補或調劑錄用。
              三、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或提供信息不真實,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應聘者如系留學回國人員,應聘時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至少必須保證在公示擬聘用人員前,提供該項證明材料,否則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4、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資格。
              5、新錄用人員采用人事派遣制度管理,薪酬參照事業編制同類崗位,兩年后經考核可擇優轉為事業編制。
              四、聯系方式
              單位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高教園區學府路1號 (郵編:315100)
              聯系電話:0574-88229032(應老師) 0574-88229016(李老師)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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