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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11-07-20 10:17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了促進我市港航事業的發展,加強我市港航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考單位
          招考職位
          招考
          人數
          學歷
          要求
          專業
          要求
          其他要求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定海分局
          輪機驗船師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輪機管理、輪機工程或熱能與動力工程
          198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需登船工作。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嵊泗分局
          交通港航工程管理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交通工程或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198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舟山引航站
          機務管理
          1
          大專及以上
          輪機管理
          197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持丙類3000KW以上輪機長證書,并具有三年以上岸基機務管理工作經驗,熟悉國內船舶安全管理體系。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 舟山生源或舟山戶籍(以2011年7月1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 年齡要求詳見招聘計劃。
          3.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4.相關資歷等時間的計算截止至2011年7月19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為2011年7月28日至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報名地點為舟山港務大廈1701室(舟山市定海區定海港碼頭1號),聯系電話:0580--2067397。
          3.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相關資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如單位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符合生源地要求的還應提供入大學時原常住戶口遷出(注銷)記錄的戶口簿(或當地派出所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 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所有應聘人員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張及《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職位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
          四、考試時間、內容
          考試形式為面試,面試內容以實踐技能為主。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辦法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 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標準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1.經考察合格人員,按職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 響聘用的,填寫《浙江省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登記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且不再遞補。
          2.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3.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做到客觀、公平、公正。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2281566、2281565。 
          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O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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